第二十三章 灵市(一)
空荡荡的街头,破败的店铺与满地狼藉的烟尘,整座清风镇显得无限凄凉颓败。
仔细看去,虽是光天白日,镇上却无半个人影。
明明几个时辰前,这里还是人流熙攘,买卖吆喝,上千镇民上街置买货物,在此休养生息。
而这些男女老少,在日出后却都通通消失不见了。
陈可音谨慎地打量着四下,别说是人了,连猫狗都未遇上一只,人人都说这清风镇是座妖灵镇。
明明白日里冷清无人,夜半时却又偏是人满为患,喧闹鼎沸声百里可闻。
据说每年因好奇来这儿的人上百千,却很少有人能活着回去。陈可音撅了撅嘴,正想随意寻间客栈歇息,却猛地听见身侧传来轻微响动。
警觉地侧过身,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俊美分明的脸,一个黑衣男子叼着根稻穗,此时正得意地看着她。
“你跟踪我?!”陈可音恼羞成怒道。
男子轻蔑地摇了摇头,顺口吐掉稻穗立起身,快步走至她跟前负手道:“少自作多情,我不过也要来此罢了。”
陈可音气恼地抬腿即走,急速走出几步后一扭头,那黑衣男子却依旧如影随形地跟在身后。
她心下恼火,不由得御起轻功又全力飞奔出几步,不想一回头,那张好看却讨厌的脸竟是依旧半步不离。
“你说你功夫又不行,聪明又不够,我该拿你怎么办是好?”男子故作嫌弃地瞧着陈可音,双眸里却是藏不住的满足得意。
陈可音深吸了口气,终耐下性子问:“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跟我到这里?”
男子皱着眉看着她眼里满是轻蔑:“你还真当自己是回事。”
他眼眸如星,刀削般深刻的脸颊略凹陷,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调侃嘲弄的模样与寻常富家公子无异,可就是这样一个干净少年,却在几年里杀得江湖腥风血雨。
多少人恨不得饮他血,食他肉。
二人目光较量了许久,陈可音终败下阵来,泄气地转身去找寻客栈。
黑衣男子无比自然地紧随着她,二人穿梭在无人的街巷,直到日暮西沉,终寻到间干净的客栈住了进去。
男子全名李煜,仗着一身过硬的功夫游走江湖,向来喜怒随心,兴致来了劫富济贫惩恶扬善。
清风镇的古怪之处,正在于白日无人,而每逢夜晚则买卖不断。
传说凡来此的人,都能用极其低廉的价格买到在外头价值千金的货品。哪怕豪宅良田,琼脂美玉,甚至是稀世珍品也仅几文钱罢了。
而传闻的可怖之处,却是凡入内的人都无法判断光阴的流逝。
入市后,若是一炷香之内未及时离开,就将永远困在集市,成为万千摊贩中的一人,直到接连拖延得百人误了时辰受困于此,自己才能重返人世。
只可惜来此的凡人大多受不得价廉物美的诱惑,受困集市的越来越多,能够脱险离开的却越来越少,以至于每晚喧闹声闻百里。
外头的人绞尽脑汁想进来,里头的人却是费尽心机想出去,传得多了,这个集市便被称为灵市。
陈可音放置好随身行李,望着窗外越发暗淡的天空,不由得瞧得出神。她心里明了,等太阳完全消失,黑夜彻底降临之时,便是时候可以入市了。
两年来她上天入地打听进入灵市的方法,只可惜毫无所获。
因为即使能侥幸从灵市出来,也必定是拖了无数替死鬼留在里头。
这事多少不光彩,因此出来的人纷纷装疯卖傻,谁也不肯说明里头到底有些什么。好不容易让她寻到了这里,却是太多的情绪与心情,到了此刻反倒万语千言不知从何说起。
人人来此都为一满贪欲,只有她自始至终不过为见一人。
两年前,那人只因她随口一言,义无反顾转身踏入灵市,为她找寻罕见的碧血玛瑙。
两年中多少个湿漉漉的梦里,她都能见到他幽深的眼眸与柔软的笑意,仿佛流光入梦,而他从不曾远离。
纵使光阴流转,物是人非,她却依然想救他出去,或是陪他永远留在那里。
奇珍异宝还是瑞兽神兵,终不如三千繁华你在我身边而已。
夜空清亮,一轮圆月如明镜高悬。
清风镇上逐渐开始有人流涌动,红艳艳的灯笼从街头一路亮到了街尾,买卖吆喝声不绝于耳。
细看之下,却是卖家众多,吆喝不止,费尽唇舌,只是任凭舌灿莲花却无奈买客稀少。
极少数的几个买客,此刻真如冲昏了头脑般,双眼放着光怀抱着满满的各色珠宝。
而真正双眼放光的,其实是满街形形色色的卖家,盯着稀少的几个客人犹如饥饿的狼群般贪婪迫切。
陈可音皱着眉拨开人群,任凭几个小贩喊破了喉咙也不扭头多看一眼。她知道自己不过凡人,若多看一眼那些明玉琉璃,胭脂水粉,怕是也会忍不住挑拣上一番。
一炷香的时间说短不短,却无几人能在贪欲冲昏头的情况下保持清醒冷静。
“你在找什么?”冷不丁身后传来一个冰凉的声音,陈可音吓了一跳,扭头一看,果然又是李煜心这个讨厌鬼。
“不用你管!”
没好气地回过身,却发现李煜已眨眼间走至了跟前。
只见他微眯着双眼,双臂抱肘说不出的轻佻好看。
“若是要找碧血玛瑙,那可惜了,它只能是我的。”
陈可音一怔,随即失笑着摇了摇头。
她着急时间,不想与他再费唇舌。碧血玛瑙几年前或许还能引她出手一争,如今于她却与寻常石头无异。
“既然不为此而来,那又是为何?”李煜不依不饶地追问道。
他双眸晶亮,两眼的睫毛细密纤长,细细打量起来,五官竟是比女子还精致。他深深凝视着陈可音,那双往日里满是杀意的眼眸,此时竟奇迹般平和沉静。
陈可音并未回答,而是神情凝滞,痴痴地瞧着远处。
李煜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穿过熙攘的人群摊贩,灵市的尽头立着一名白衣男子。
只见他面庞的线条刚毅深刻,一双幽深的眼眸如晨雾般浓厚,此刻也是眉目深锁,目光跨越重重人群,最后只牢牢落在他二人身上。
忘了有多久,李煜第一次看到杜灵犀如此失神地望着一个人,直到她缓缓地朝那人走去,他才想起时辰已所剩不多。
几乎是下意识地拉住陈可音,却不想被她一个反手大力甩开。
“你疯了吗?再不走就会被永远困在这里!”声音焦灼,却是连他自己都说不清,为何往日杀人不眨眼,此刻却要在意区区一个她的安危。
陈可音似未听到一般,依旧一步步朝那白衣男子走去。
她双眼迷茫,目露痴迷之色,仿佛外界再如何也与她无关,一心一意只看得见那男子而已。
而灵市那头的白衣男子,也是满脸复杂茫然之色,只怔怔望着她出神。
光阴一寸寸流逝,浓云翻滚,月轮也似垂眉冷笑,扑通一声葬身云腹。
虽喧闹依旧,周遭的摊贩眼里的光芒却是越来越盛。李煜终忍不住,自后一把揽过陈可音,不顾她踢打撕咬得厉害,强行拖着她撤回到了客栈。
“你看到美男子就晕了头吧?是不是可以连命都一并给他了!”
望着月光下陈可音瘦削的背影,李煜气极道。
惨淡的月光下,她头一次没顶嘴羞辱回来,而是静静地望着远方灵市波光明灭的灯火。
“若能换他一世安康无忧,用我的性命去交换又有何不可?”陈可音转过身,望着李煜的眼眸轻轻道。
夜风拂乱了她鬓角青丝,她晶莹的眼眸中似也泛着月华之光。李煜瞧得出神,良久才怔怔问道:“他可是你相识的故人?”
“他是我这一生至爱之人。”陈可音一字一句道。
李煜一愣,竟忘记了该说些什么,只是没来由感到低落愤怒。
沉默片刻,终不愿再见她冰凉的眼眸,拖着麻木的步子转身离去。
每走几步,眼里的杀意便重上几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失落至此。一路来虽总也欺她惹她,要紧关头却也非要救她护她,而这些,他通通未想过缘由。
难不成,他会对她动心不成?
还记得半年前初次相遇,那日也逢他心情极坏,恰巧遇见盗匪劫镖,一怒之下便将强盗一行人杀了个干净。
也是在那日遇见的陈可音,她却不似其他人般对他磕头致谢,而是振振有词地指责他不该滥杀无辜。
她道劫匪再凶悍,终也只是劫财,不过是世道所迫,她一板一眼地斥责着他,他听着只觉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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