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大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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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了刚才有些乱的心神,清瘦白皙的玉指扣上女子盈盈一握的纤腰,额头凑上转脸过来的女子蹭了蹭,
“是啊,第一次看见我家宝宝穿婚纱,都看呆了呢。”
莫笛月得意一笑,眼神又瞟向下方,道,
“这些都是你做的?”
“嗯哼!除了我这么浪漫,还有谁能想的出来。
不过这样子,也算是中西结合??”
南宫煜弯眸一笑,也向下看看,头颅趁机搭在莫笛月的肩上,侧脸对着她的脸颊偷亲了一口。
想想两人在这么高,大概也看不清晰,莫笛月便作罢,觉得要是能在那条山路上走一回,那也不比坐热气球差。
他的心思细腻,莫笛月脸上虽表情并没太大的兴奋,心里却是柔柔暖暖的,像是淌入一汪温温的泉水。
下方也不止是莫笛月,其他参加婚礼的人上山时看到这一幕,亦是忍不住啧啧称赞。
“要不要下去?”
“好啊,走。”
她的话音一落,在下面仰望的众人就见热气球之上忽然牵出一线红绸,那红绸被真气盈满,就像是地上的红毯一样平铺,直接搭在了司仪站的高台下面。
那司仪有些无措,眼珠子不知道要看向那里,四处乱飘,但却在望见红绸上翩然而下的两人后,移不开眼。
太美。
那巨大的篮子里轻跃出两人,翩然而下的姿态仿若闲庭漫步,南宫煜一身白色英挺的衣裳,衬出俊朗英姿,他怀中抱着一团耀人心神的白色花海,花海中是女子笑开怀的脸。
“是王爷和郡主!”立刻有人眼尖的认出,伸出手指着那处。
“这是什么成亲的礼数?也太美了!”也有人感叹。
“要是我能让煜王爷这样抱上一回,减我十年寿命我都愿意!”呃,还有人花痴。
“......”
只因两人的出场,底下的躁动更比之前热气球的出现还要更甚,就像是一锅已经沸腾至极的热水,全都不顾大家小姐的礼仪,望着红绸之上的两人连连惊叹。
若是换作别人,做这样出格的事只怕不知道要被人诟病多久。
但对象成了南宫煜,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仅不会成为诟病,还会成为潮流。
呃,换句话说,这就算是名人效应吧?
底下坐着的当然不止各府的官员夫人和小姐,自然还有许多将军府的人。莫世文从刚开始的担忧,也转化为淡淡浅笑,常年不去打仗,他年轻时的戾气也已经被磨的差不多,此刻的神情慈祥的很。看着莫笛月的身影,眼前又好似浮现了木若若当初飘洒一笑的灵动。
“宝宝,感觉怎么样?”南宫煜低头看怀里的快笑成一朵花的女子,目光宠溺,在半空中的身形却很稳,降落的速度平缓,看起来好似慢走在红绸上一般。
“一个字,爽!登高望远,视野辽阔之极,特别是这一身裙摆飘飘,南宫煜,有没有觉得我跟仙女下凡似的美咩,诺,你看下面,叶枫这家伙眼巴巴的瞧着,肯定羡慕嫉妒恨了,早知道把他也叫来,跟在我后面做个散财童子!”她笑的贼兮兮自恋之极,是发自内心的快乐。
她即便与自己在一起后,也鲜少有这个样子,看来的确是非常高兴的,南宫煜眯眼笑笑,唇边出现一丝挑逗,
“宝宝,以后可要叫我相公了。”
听他这样说,莫笛月立刻脸蛋红了红,见离地面马上就到了,眼睛眨了眨,嘴里飞快的喊了一句,
“相公!”
两人优雅的落地,不约而同的转头,含笑看着已被迷的心神恍惚的男女微微点头。
莫笛月的婚纱并不算太暴露,手臂上宽大的白纱水袖若天边的一抹绚丽云彩,稍稍移开,便瞧见了那只凝脂般的白玉小手,使人呼吸一滞,她头上的白纱长至脚踝,摇曳的裙摆数米之长,庞大的裙摆正好显示出了她纤细的腰肢,玲珑身段让人看的不甚了然。
如此看来,和南宫煜站在一起,倒真的是一对金童玉女。
“宝,我不喜欢他们看你的眼神,上去吧?”
南宫煜声音不大,离得近的人却还是听得到的。
他背对众人,脸上的表情只有莫笛月和高台之上的司仪能看到,经常见他这副样子的莫笛月倒没什么,但那从没见过的司仪就有些大跌眼镜了,这这这这这!这是煜王爷?!
一定看错了。
阳光下,她看着自己要许诺一生的男子伸过手来,他脸上有些贼贼的,莫笛月看的啼笑皆非,目光移向伸到眼前的玉手,明媚的光亮洒在他的手上,仿若泛着光晕,若洁白上好的玉脂,纵然只是那么看着,亦是优雅万千。
深望着,没有丝毫犹豫,莫笛月将自己的手交给南宫煜。
今日开始,她和他将会永远在一起,她想要从南宫煜那里得到幸福,亦想让自己带给他幸福。
两人拾阶而上,才步上高台布置的石阶,就有红色的花瓣飘落下来。
仿若一场花瓣雨,莫笛月看着自己始终飘落在自己脚边的玫瑰花瓣,不由怔然一下,惊喜的低声问着身边的南宫煜:
“这些也是你准备的么?”
华艳的凤眸看向身边即将与自己成亲的莫笛月,南宫煜像是回忆着往事般,抬头向天看了看:
“你以前看的一本江湖志怪小说里,不是看见有人在出场的时候洒满了花瓣很喜欢嘛?说很想找机会试试么?我想着 ,这个惊喜要留在我们最幸福的时候,所以就让他们收集了花瓣在我们成亲的时候撒,也算实现了你的一个小愿望。”
花瓣雨,这是莫笛月很久之前在看一本志怪小说时看见的场景,原本想着这都是在电视里看见的场景,没想到这些他全都记得,还帮她实现了。
忍不住再握紧了些南宫煜的手,莫笛月心念转动间全是感动和幸福。她皱起嘴,眼波流转间,带着些许慎怪,
“什么叫最幸福?!我们没有最幸福!只有更幸福!”
话说着,人已经走到了司仪身旁,那司仪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脑海中使劲回忆当初莫笛月教她的誓词,开始了她有生以来最紧张的一次主婚,
“ ......南、南宫煜,你是否愿意娶莫笛月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我南宫煜,此生必只娶莫笛月一人为妻。”南宫煜从握住她的小手改为十指相扣,脸上绽放的笑意比三月初阳还要灿烂,又是惹得一众女子惊艳无比,在之余却又摇头感叹。
“莫笛月,你是否愿意嫁给南宫煜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
莫笛月本来想说,她莫笛月,此生保证只嫁南宫煜一夫......
不过这样说,应该会被直接打包抗走吧......
“......”
她的话音一落,高台之下的众人不论男女,都开始欢腾的蹦哒起来。
而其中叫的最欢快的,便是那些还未订亲的男子。
这么多年俘获京城上至八十的奶奶,下至八岁小女孩心的煜王爷,终于成亲!终于成为了有妇之夫!
他们终于有了更多机会去追求自己喜欢的姑娘,她们再也不能以‘煜王爷还没成亲,我要等着煜王爷娶我’的话来拒绝他们了!
这怎么能不高兴!
想想以前,真是心酸。
司仪紧张的挪了挪步子,想不到还有什么要说,就尴尬的看着沉浸在自己世界的两人。
“宝宝,伸出手。”
他的声音如沐阳光,一出声,下面的躁动立刻静止,静悄悄的听着他好听的声音。
莫笛月从袖摆中伸出白玉的小手,微微颤抖。他变戏法似的,手中多了一只戒指。
那是一只设计成孔雀模样的戒指,上面镶嵌着五百一十九颗碎钻,作为孔雀斑斓的尾部,在阳光的照射下,氤氲出五彩的光线。最中间一颗十克拉的钻石,作为了孔雀的身子。
那是他亲自设计出来的结婚戒指,为的就是早与她流光溢彩的嫁衣相配。
这个时代,钻石或许并不是很值钱,但于两人来说,性质不同。
这些彩钻,都是他亲自一颗颗亲自选出最亮最纯最好的钻,然后一颗颗亲手镶嵌上去的。
五百二十颗钻石,才成就这独一无二的戒指。
“......你、怎么没告诉我。”
她的声音颤抖,脸上表情很是感动。
“哪儿能告诉你。”南宫煜眼睛还是盯着她的小手,小心翼翼的把那只戒指套了进去。
而后,从怀里又拿出另外一个递给莫笛月,那两只戒指,是一对的。
“宝宝,该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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