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7 雨后彩虹
健锐营是正黄旗中的精锐步兵,又名飞虎云梯健锐营,战时肩负第一线爬城攻坚的任务,平时肩负拱卫京师安全,所辖士兵皆身穿黄色虎皮纹布衣,头戴虎皮革帽,脚蹬虎皮毡靴,手持滕牌雁翎刀,刀比一般的步兵佩刀略短一寸,但是和刺击,刀刃还带锯齿,更方便蹬城作战和狭小空间的巷战,滕牌用老藤编成,形圆,中凸,彩绘虎头,质地坚硬而又有伸缩性,能防弓箭刀枪。
健锐营这支部队是正黄旗压箱子底的精兵,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动用,现在就已经到了大清朝最危险的关头,康熙皇帝亲自顶盔贯甲,带着一大帮大内侍卫和健锐营,从午门杀出,直扑菜市口。
京城中全乱套了,自从多尔衮的第二次南征失败以后,满清的人力已经显不足,现在能战之兵多是蒙古骑兵,而朝廷是不敢放这些纪律败坏的骑兵部队进城驻防的,所以京城的防军除了上三旗的部队外,就只有九门提督和步军统领衙门的汉军了,汉军们本来战斗力就很差,忠诚度也堪忧,军官们平时不住在军营里,而是回家睡觉吃饭,这就让天地会的好汉们钻了空子,根据刘子光的布置,今天早上就有不少军官被堵在被窝里摘了人头,失去了长官的汉军们看到满城烽烟起,在兵痞的啜叨下出营劫掠,他们造成的破坏甚至比天地会还要大。
还有就是京城的泼皮无赖们,比如菜市口的朔爷之流,看到如此乱局更是喜上眉梢,带着一帮手下拿了兵器到处去抢劫勒索,一时间京城各处哭天喊地,顺天府的捕快们根本无力应对,面对满街的乱民和乱兵,康熙大吼了一声:“杀!”高举起曾祖留下的宝剑,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菜市口,刘子光已经将头上的凉帽和假辫子摘去,露出明朝人的发髻,他的部下也如法炮制,撕开黄马褂,摘下假辫子,用明朝人的面目进行作战。刘子光抢了一杆大刀,舞得泼风一般冲在最前面,神机营的士兵沾着就死,碰着就亡,但依然前仆后继的冲上来,就是用尸体来堵,也要把刘子光堵在北京城里。
刘子光的马前已经倒下了七八十具尸体,血水内脏横流,弄得石板路面很难落脚,连马蹄子都打滑,手中的钢刀也被热血烫得卷刃了,可是敌人依旧蜂拥而来,背后的战友们也一身血污,每个人的眼睛都是充血的,他们都杀了不知道多少敌人,但还是被困在菜市口不能前行半步,代文佩的暗器已经射完了,捡了一支佩刀和刘子光并肩作战,小丫头毕竟力气单薄,现在已经气喘吁吁了。
施尔康在一旁抱着父亲的尸体痛哭流涕,可是很快他就从悲伤中清醒过来,现在不是流泪的时候,仇人还在眼前,京城还在混乱,自己身为一名大内侍卫,要肩负起杀敌救国的重任,他看到地上有一副弓箭,赶紧捡起来,张弓搭建瞄准刘子光。
作为乾清门侍卫,施尔康的功夫是一流的,要不是也不会跟着满清使团出访南朝了,他的箭术尤其精湛,不但百步穿杨,还能力透巨石,准确性和力道都很霸道,雨已经逐渐小了,施尔康躲在一大群士兵后面,偷偷的瞄准了刘子光的胸部,将弓弦拉的满满的,正要释放,忽然一支羽箭抢先飞来,正扎入施尔康的左肩,长弓顿时失去准头,箭矢飞出,从刘子光旁边一丈远的地方飞过,真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偷袭施尔康的箭来自于街道旁的建筑物,本来这些茶楼酒馆的客人们都逃的差不多了,可是现在又聚满了人,而且全是拿着兵器的汉子,南厂特工队已经从各处聚集来了,射箭的人正是青岛招募的义士白小山,他的箭术也很精湛,天生一双狙击手的眼睛,能在几百个敌人中搜寻到最具有威胁性的。其余的义士们携带了大量的爆炸品,南明出品的手榴弹可比满清的土造炸弹高明多了,不但防水,杀伤力也更加巨大,一串手榴弹扔过去,神机营的士兵们血肉横飞,最后一点支撑他们的勇气也丧失殆尽了,扶着受伤的同伴落荒而走,义士们发出一阵欢呼。
“总舵主,怎么办?”
“大帅,怎么办?”
天地会的群雄和南厂的番子一起问刘子光。
“还能怎么样,动静闹大了,闪吧。”刘子光知道这回动静闹得有点大,此行的目的也差不多达到了,事到如今只能跑路了,地下活动整成了大规模的暴乱,不把康熙和大玉儿气的半死才怪。
先前那些在街道上围剿天地会的骁骑营骑士们已经有一大半落马了,城市街道毕竟不是适合骑兵发挥优势的所在,他们擅长的马术和箭术在暴雨中派不上用场,骑兵集群这里反而不如单打独斗的江湖豪杰,刘子光那边把神机营解决掉的时候,这边骁骑营也没剩下几个。
“抢战马,向西,从广安门出城!”刘子光一抖马缰,大声喝令道,刚要冲出去,忽然又想起什么,策马回身双手伸到代文佩腋下,将她抱上马来。
“总舵主,我弟弟怎么办?”代文佩焦急的问道,却并未对被刘子光抱在胸前表示什么不满。
“放心,有人关照你弟弟的。你父亲我也派人营救了。”刘子光宽慰道。
“嗯,多谢总舵主了。”女孩子打了一上午的仗,早已疲惫不堪,此时有了坚实的依靠和宽慰的话语,顿时软成一滩泥,倒在刘子光的怀抱里,夏天穿的衣服少,又被雨浇得通透,刘子光甚至能感觉到女孩子单薄的身子传来的温度,当然如此紧急关头,刘子光并没有任何非分之想,他用刀背一拍马屁股,大喝一声:“驾”带领着群雄踩踏着满街的雨水和尸体,朝着西方奔去。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一道彩虹出现在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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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岳拖着受伤的代文龙到了一个胡同,气喘吁吁的停下来避雨,今天这个事情太出乎意料了,胆大包天的刘子光竟然敢绑架贝勒爷,冒充黄带子,把好端端的计划硬是给搅黄了,弄得自己里外不是人,还好自己机灵,趁乱绑架了人质,这才能逃出生天。
“宋子岳,你这个狗叛徒,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代文龙虽然遍体鳞伤,但是依然铁骨铮铮,恶狠狠的骂着宋子岳,还顺便喷了他一脸带血的唾沫。
“代文龙,你小小年纪懂个屁,我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懒得和你这些废话,现在你已经没用了,受死吧。”宋子岳一把将代文龙搡在地上,挥起宝剑朝他的心窝扎去。
“嘭”的一声巨响,,宋子岳的宝剑脱手,远处一个高大的身影吹着枪口的硝烟,正是带领着泼皮地痞们趁火打劫的钟参将,他腰里插了四把先进的四连发撞针火铳,根本不怕雨淋,另外还有一圈做成大号烟花形状的炸药包捆在腰间,碰到砸不开的大门直接就点一个扔过去,效果奇佳,京城的泼皮们都自发的跟着他混,炸开满洲贵族的大门,冲进去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宋子岳要对代文龙下毒手的时候,正好被路过此地的钟寿勇发现,这个武当派的小白脸一直和刘大帅作对,钟参将是很清楚地,此时不然不会袖手旁观,一枪打掉了他的宝剑,宋子岳到底是武当派的高手,迅即摸出匕首甩过去,却被代文龙从地上踹了一脚,匕首擦着钟寿勇的鬓角飞过去,把他气的鼻子都歪了,扳动击锤又是两枪,正中宋子岳的两条胳膊,他顿时失去了战斗力。
听到这边枪响,一帮泼皮围了过来, 个个都是腰里揣着金银宝贝,手上提着钢刀铁尺,一脸因为肆意劫掠而兴奋不堪的亢奋表情。
“钟老大,谁敢动你?”泼皮们关切的问道。
“这个狗日的小白脸,差点给老子破相,弟兄们,办他!”钟参将怒道。
按照任何时代的标准,宋子岳都算是个美男子,鼻直口正,剑眉星目,皮肤白皙,身量欣长,一条油光水滑的大辫子潇洒的垂在脑后,虽然中了枪有些狼狈,但依然是一条帅哥。而钟参将是最讨厌比自己帅的人了。
一群地痞冲过去讲宋子岳狂踩,以众欺寡是他们的专长,不一会儿就将宋子岳扁得不成人形,英俊的面庞也被匕首划了无数道,帅哥变成了丑八怪,就这样地痞们还不满足,将宋子岳的衣服剥了,抬起来丢进了大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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