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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又见叔伯们


“有根哥,真是肉味,你闻闻,还是鸡肉味。”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那是篓子里的鸡屎味。”

  可不只一个两个人都说闻到鸡肉的香味,连李有根自己都不停揉搓鼻子,又拍了自己一巴掌,清醒清醒。

  深山里有瘴气,尤其是越快到顶上时,那瘴气就越毒,让人脑袋发晕,乱想东西。

  可也正因为山顶附近的瘴气,让周遭的猛兽退避三舍,外人更是没越过瘴气就知难而退。

  难道瘴气蔓延到这下面来了。

  “大家快围上面巾,我们可能吸进瘴气了。”

  “啊——”

  众人疑惑,但还惊吓地拿出面巾掩住口鼻,这山势还能遇到瘴气,是不是离谱了点。

  越往山上走,那肉香味越浓了。

  “有根哥,还是能闻到呀,这山势不高,不可能是瘴气吧。”

  “对呀、对呀。”

  “是不是谁在烧吃的。”

  “对呀对呀。”

  “对对对你们个头呀。”

  “敢在山上待的,多半是土匪,还不快躲起来,拿出家伙,大伙警醒起来。”

  李有根拒不承认自己的判断有误,一会瘴气,一会土匪的,吓得大伙半蹲半爬地猫上山,背着一堆东西,他们感觉自己就是乌龟和蜗牛,负重前行。

  “妈呀,咱这是直接来土匪窝了,有根哥,咱还得换条路走。”

  “行了,别吵吵。”

  换了几个方向走,那股肉香味都还能闻到,要是跟土匪撞个正面那就凉凉了。

  “这样,我去看看,他们有多少人,咱人也不少,小土匪多数都没啥家伙,咱一人一镐头,还怕他们不成。”

  “对对对,有根哥,那你去看看。”

  李有根瞧向后面这帮没出息的:……谢你们全家了。

  最后,还是挑了几个胆大的,一块去探探情况。

  这要是他二弟,一个人都敢端了那土匪窝。

  越靠近,那香味馋得人发晕,他们可好久没吃到肉。

  “有根哥,咱要是端了这土匪窝,就有肉吃了。”

  李有根一巴掌呼对方脑袋上,“你怎么不说干脆当土匪,去抢劫抢肉吃。”

  “抢劫不劳而获是最没出息的事,这辈子都白活了,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

  “哗哧——”

  李有根话没训完,一股臭水从上天而降。

  腥臭的下水味,油腻腻的,直灌脸上嘴里,李有根还咂巴了两下,直接熏反胃。

  “呕~”

  突袭来得凶猛,下面等情况的人听到动静,直接又后退十几米,跟李有根一同前往的几人,吓得拖着李有根下山。

  “有根叔——”

  常小庆看到到熟悉的背影,妈呀,终于见到亲人们了,激动地把破罐子扔草垛里。

  而山下那些人一听有人大喊李有根,估计是出事。

  他们再孬,也不能让人欺负了去,一个个举起的手中的镐头、镰刀,峰涌爬上坡来。

  “我去!”

  常小庆就这么一喊,喊出一群拿家伙带面巾的人群,一个个涌上来,要把人撕碎的狠厉,活像个土匪,吓让常小庆往回了跑。

  “有根哥,你没有事吧,不管他们多少人,都跟他们拼了。”

  “咳咳……”

  李有根呛得说不出话,举起手,让大家别冲动。

  “哎嘛,呛死我了。”

  缓了一会,李有根身上一股腥臭味夹着酸臭味,发酵得像放了百年的臭咸鱼。

  “我听着像是小庆的声音,这臭小子,泼了我一罐子臭水,被你们给吓跑,快去追回来,真把人丢了,我们回去都没脸。”

  一听是常小庆,大伙们全跑上去,刚刚还一脸关心地拥护,顷刻间,全散了开。

  “喂,别走光呀,我腰扭了,拉我一把呀。”

  林奕泽跟林三斤缩在山洞角落,突然出现一堆带面巾的人,以为是土匪,把林三斤吓得撅了过去,林奕泽在洞里照顾着。

  洞外,有十几人都争抢要吃野山鸡肉。

  “去去去,把手拿开,这是小庆赔给我的。”

  李有根扶着扭到的腰,最后还是常小庆听到他的呼唤,把他拉上来的。

  但一想是常小庆泼了臭水,害得他退后,扭到腰,常小庆分他一只鸡,这事儿这一消一抵的,只能过去了。

  “有根叔,你们怎么把我丢下呀,你不知道,我这两天老受罪了。”

  常小庆把自己误去难民村,又被送去填尸沟的经历绘声绘色地述说一遍,摆明了是要各位叔伯们对他怀有深深的罪孽感。

  “你要把他们俩带上山?”

  李有根瞬间觉得肉都不香了,心里那点微薄的愧疚感也没了,要是两个女的带回去还差不多,村里女娃稀罕得得很。

  “那不行,来路不明的人,不能收。”

  主要是一个老头和丑小伙,这上山能给村里带来什么好处。

  本来山上的资源就紧张的,这再多两个不相干的外人,万一祸害村里怎么办。

  李有根看了那小伙一眼,太丑了,不然还能上他家倒插门,再多一个老头,反正也没多少年头,养着就养着,偏是个丑八怪。

  常小庆原本是想将这爷孙俩安定好,自己找个机会离开的,但既然遇到李有根他们,只要他们同意,安排在山里,随便那个地方挖个小山洞也能活吧。

  “他们识字,可以去村里当教书先生呀。”

  常小庆这几日可是见林奕泽无聊时就写字来解闷的,那书法写得挺好的。

  此时山洞里的二人,才明白,常小庆的为难之处。

  不是他想让他们上山就上山的,要融入一个地方,就得所有人认同。

  林奕泽从洞口钻出来,狼狈地走到众人面前。

  像个行走的人形青蛙,全身上下都是青绿青绿的,脸上、脖子上的黑痂要掉不掉地挂着。

  看多一眼,都让人膈应打颤,好想帮他抠掉那些结痂的皮块,整个人像蜕皮的蛇。

  大伙们看了几眼就有反胃不去看他。

  林奕泽知道自己的长相让人倒胃口,低着头,语气谦虚诚恳。

  “各位叔伯阿哥们,我跟我爷爷是从中东逃难过来,如今只有我们孙祖二人相依为命,如若能给条活路,必定好好报答各位,我识字,童生之名。”

  最后那句话,惊起众人哗然,秀才难遇,这般年纪的童生也是难得的人才了。

  不是所有识字的,就能考得上童生的,这可是实打实的文化人。

  就因为林奕泽识字,大伙都看顺了几分他的丑样。

  常小庆虽然被现代文化熏陶过十几年,但有量无质,古人的文化是实打实的,那文章倒背如流的,对每个字都有独到见解,不是他这种尔等小子张口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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