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吃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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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吃番茄的人总是能得到最丰厚的奖励,同时他也必须得冒着被毒死的风险先去咬那一口。
这个道理在冒险者中很是受用,在冒险者大批涌入之前,地牢简直就是一片处女之地,完全没有受过‘抢劫’和‘搜刮’,其内隐藏的大批遗迹和建筑不知道藏有多少财宝和珍贵战利品,绝对是数不完的。
渔屋地牢刚刚进入冒险阶段时便是如此,在二层中遍布未经探索的小屋和小型遗迹,基本上进去就能找到一两个箱子,找到一些名贵的东西。其他地牢也大致相似,最初探索时简直可以用富得流油来形容,最早一批进来的冒险者都赚的盆满钵满了。
不过死的人也不少。因为对地牢的不熟悉,死在渔屋一层地牢的人还算少一点,可能也就百分之十五左右。死在第二层的那就多了,足足得有一半以上。当时还有很多人盲目的朝孢子丛林发起冲击,结果基本上就没有几个活下来的,全都把小命交代在那了。
血腥教堂虽然说被砸了个七零八落,但是多少还是能留存下来点东西,不至于说连着教堂内的东西全部粉碎掉。搬运石头和建筑残骸的工作交给了诺诺召唤出来的水元素去做,文鸳等人只管着搜索残痕中的重要东西就是了。
也就还好炽天使扔下来的那颗流星是魔法构成的,不然只铲除流星就够文鸳等人遭罪的。
教堂的流彩玻璃被诺诺用水魔法包裹着丢了出去。好家伙,这帮家伙有够富的,彩色玻璃都用上了。八成是偷偷的把地牢里的金银拿出去卖了。
芬格尔负责将那些血腥教徒的遗体清理到一旁,这家伙比文鸳还耐脏,非常轻车熟路的从遗体上搜刮战利品,找出遗体中藏着的金币银币、血色红晶,挨个拿过去到文鸳面前献宝。
“这帮家伙居然也会收集金币?”格兰诺顿拿斧头砍裂了一块大木头,又好奇的朝这边打量问道。
“估计他们偶尔也会出去采购一些商品,也可能这是他们在加入之前收集的。芬格尔,钱币全部收到这个袋子里,魔晶拿过来给我看看再收起来。”文鸳抛出一个经典的蛇皮袋子说道。
“老板,还有这个,红色的魔晶,是不是火系魔兽留下的?”芬格尔立刻献宝一样的又拿出四五枚红色的魔晶问道。
“这东西从哪找到的?之前从那个家伙身上没找到啊。”文鸳奇怪的问道。
“从几个穿着更好的家伙身上搜到的,好像二三十具里面一共就这么几个,多了就找不到了。”芬格尔解释道。
“血精石,和血髓差不多的东西,区别就是可以重复使用。”文鸳眼睛一动开始‘分析’起来这个晶石的构成。
“我听到了血髓这两个字。”诺诺幽怨的脸从文鸳的左边浮了上来。
“我也听到了。”小艾两眼直冒小星星的激动的按住文鸳的右臂说道。
血髓,这东西其实并不是天然造物,而是从人身上提取出来的。
比蒙也不全是硬骨头,在当年的人类独立战争中,有一支比蒙就很无耻的投靠了人类,充分发挥二鬼子精神为人类鞍前马后的灭绝比蒙。这支比蒙的名字叫:巴特族,也就是蝙蝠一族。
蝙蝠一族当年其实也不是没出过英雄。五千年前神魔大战抗击魔族入侵时蝙蝠族就出现过传奇蝙蝠祭祀布鲁斯.韦,这位祭祀属于是魔武双修,不止在咏唱造诣上很高,而且也擅长贴身肉搏,因此被当时的比蒙们尊称为‘蝙蝠侠’。
不过蝙蝠一族在打人类独立战争时就有些拉库了,这支兽族比蒙果断投靠了人类,为人类鞍前马后的工作。也因此这支比蒙在比蒙王国眼里简直就是叛徒的代名词,现在比蒙已经不管蝙蝠族叫巴特,而是叫华伦泊尔,用古比蒙语说是‘叛徒’的意思。
但是吧,这支华伦泊尔族投靠人类后下场也不是很好。他们刚开始被奉为座上宾,要么是伯爵、要么是公爵,要么就是一方子爵。但是一等战争结束,这些家伙马上就被圣保罗教庭冠上了‘吸血鬼’的标签,终于是迎来了自己的屠杀了。
圣骑士们集体出动,将所有的华伦泊尔以吸血鬼的罪名扣押并且处刑。现在蝙蝠族已经几乎不存在了,只剩下极少数的这样的人潜伏在人类社会中苟延残喘。
不过嘛,因为蝙蝠一族渴血的种族特性,总是隔几十年就能揪出来几个,还是可以证明他们确实没灭绝的。
华伦泊尔的脊髓就可以制作成珍贵的‘血髓’,这种血髓是中土赫赫有名的补魔神药,磕这么一小管就可以恢复大半的魔力,药效堪比强效魔力药水,是绝对一等一的补魔秘药。
血精石就是类似的东西,他是某些吸血生物长年累月吸食鲜血而在体内凝聚出来的精华,使用时可以借里面的精华力量补充魔力,效果和血髓差不多。唯一的问题就是填充时间日积月累的非常慢,必须浸泡在血液里才能有效恢复内部精华。
“他们到底从哪搞来的这种血精石?这种东西可是只有高阶血系魔兽或者吸血生物的体内才能凝聚的啊。”文鸳吐槽道。
“队长,我想要!”诺诺和小艾同时举手道。
“要毛,这东西很名贵的,而且第二次充能又不太方便,留下一颗收藏就算了,剩下的全都卖给商会,他们会高价收的。”文鸳摇头道。
“再买同类型的东西会很亏吧。”诺诺问道。
“不会,教廷很热衷收购这东西。他们比较喜欢用这东西钓鱼执法,卖到市面上然后追查买家。因为华伦泊尔们很喜欢购买这种东西,以此掩盖他们需要大量进食鲜血的真相。”文鸳解释道。
“找到了个好东西,是铠甲!”格兰诺顿从废墟下找出了一套还算完整的铠甲对文鸳说道。虽然说已经被砸的有些破损,但是文鸳还是能认出来铠甲的真身:血腥套装
“他们怎么连这个都有?这里是本部吧?”文鸳纳闷的说道。按战斗力看,这地方也就是个分教堂。但是按物资丰富程度,这里又有点像是总部了。
“队长,有个匣子,似乎被砸扁了一角。”
朱莉忽然在废墟下发现了什么,她用力的将红金相间的匣子拖出,也有点激动的对文鸳喊道。
“猩红匣,好东西。”文鸳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夺命枪。要是能开出这玩意,那多少也是进入了火器时代,算得上是‘线列步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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