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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金钗


月底的时候,谢文武悄悄回来了一趟。

  这次关英武除了在村里招长工,还从外地找了十来个人,这些人都有过种植棉花的经验。

  因此,明年关英武这200亩地,除了建房的10亩以外,剩下的190亩地,大概率都要种棉花。

  若只是种棉花,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宋月华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头,以关家的财势,怎么就会稀罕上种棉花的这几个子。

  如果只是想堵在棉花地的四周,买了地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何必大费周章地建房,挖人,种地。

  事出反常必有妖。

  就在宋月华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关英武到底想干嘛的时候,谢文武道,“关英武过几天就要回去了,到时候管事的是他身边的包子。”

  包子?

  就是关小蝶说很有心眼子的那个包子?

  宋月华叹了声气道,“这个包子不简单,你们几个回去好好盯着,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及时告知我。”

  十一月份,天气越来越冷。

  宋月华也不知道白大仙是不是冬眠了。

  腿上的伤虽说恢复得不错,不柱拐也能走路,但还是要夹着板子,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瘸的。

  大院。

  正好短工到期了,宋月华在大院给新来的六人签了长工契书。

  除了分到大院的罗思儿跟刀小意,剩下的四人,分别是,田多,乌大头,牛才,曾志。

  田多跟乌大头分到周大富手下,牛才跟曾志分在宗义底下。

  签完契书,下午猪倌过来收猪。

  猪倌整个人看着阔气了不少,不仅带了手下,穿着相较以往也体面了不少。

  50头猪过完称,总共290两银子,猪倌看了眼鸡圈,笑着问道,“鸡可要出?”

  “鸡暂时不出,”柳雪道,“你不是刚收走那么多吗?”

  猪倌哈哈一笑,没再多言。

  “上次说好的100头猪崽,给我留了吗?你可别忘了。”覃秀秀过来说道。

  “忘了谁也不能忘了姑奶奶您呐!”猪倌打着趣道。

  柳雪也笑着道,“那明天我们过去挑好,正好下午把猪圈打扫干净。”

  “这次可是100头猪崽,要不多给我送些米糠,我可不认。”覃秀秀笑着道。

  宋月华笑道,“覃婶放心吧,朱叔亏了谁也不能亏了咱们呀。”

  “哎呀,几位姑奶奶下手可轻点吧。”猪倌连忙拱手讨饶。

  众人见他这样,不由得哈哈大笑,几人约定好时间后,猪倌把银子结给宋月华。

  临走前猪倌还到学堂去看了眼朱文言。

  看着朱文言身上打满补丁的衣裳,猪倌心生愧疚,“文言,你在王阿婆家住得如何,要不叔父把你换到学堂去?”

  朱文言摇了摇头,“不必,阿婆待我不错。”

  “行吧。”

  猪倌说完拿出10两银子道,“银子你好好收着,王阿婆那里的银钱你记得给,笔墨纸砚用得上的,咱们就不差,没钱了托人跟叔父说一声,念书这一块,咱们不能差事。”

  朱文言捏着银子有些不敢收下。

  猪倌扶正他的肩膀道,“叔父是个男人,总有些不够妥帖的地方,往后你想吃什么东西就托人去买,衣裳该换就换,咱们好歹是个读书人,把自个收拾体面些还是有必要的。”

  朱文言还是一副愣愣的样子。

  “行了,叔父下次再来看你,赶紧回去上课吧。”猪倌拍了拍朱文言的肩膀,赶着装猪车就走了。

  过了两天,宋月华到大院看新买的猪崽时,正碰到刀小意迈开腿站在井口打水,一大截一大截绳子往后头甩,蹭蹭两桶水打好,就在她回头时,见到宋月华正拎过一桶水。

  “东家,我来吧。”刀小意跑过来道。

  宋月华只拎一个桶问题不大,看到刀小意轻轻松松的样子,问道,“你力气挺大嘛?”

  “对,特别大。”刀小意自信道。

  “你力气这么大,去哪里干活都有人要,为啥非得来我这里?”宋月华问道。

  据周大富所言,当时刀小意是守在彩云村等着他,完全没有去别的地方找活干的意思。

  刀小意把水倒进水缸后,抬起头认真道,“因为东家是个好人。”

  宋月华,“……”

  能收下刘有福,还不苛扣工钱的东家,在刀小意的认知里就是大好人。

  刀小意的爹要把她给卖给金员外当小妾,得亏管家嬷嬷没有看上她,才暂时逃过一劫。

  自从过了14岁后,在她爹的眼里,她就变成一个能换钱的货物。

  得亏有阿娘帮忙,阿爹才同意,让她去找活干,只要每个月把工钱寄回家,她就可以不嫁人。

  宋月华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大好人,若是刀小意不是力气大,会干活,她也不会收下。

  猪圈里百来只猪崽嗷嗷直叫,这几天大院里的人都忙得有些不可开交,宋月华瘸着一条腿就不去给人添乱了。

  花花跟小黑长大了许多,看到她还是会像小时候一样,围在她的腿边撒欢。

  撸了一会儿狗,正好是准备午饭的时候。

  宋月华去伙房看了一眼,覃秀秀跟吴氏两个人正在灶台上忙活。

  伙房这里本来是应该再补个人的,但覃秀秀跟吴心莲都说不需要,只要早些准备好,不做太过复杂的菜式,饭好之后,再让两片地头的人自己过来取,她们两个人也是完全忙得过来的。

  过了几天,宋月华正在家中琢磨着小玉的生日快到了,到时候除了金元宝,还是寄点东西送给她比较好。

  刚好这天下午,宋月华收到了小玉寄来的信件。

  除了报平安外,还说刘牙人找了到了一个想买花林巷屋子的人,报价280两,但是被小玉直接拒了。

  宋月华点点头继续看。

  小玉还说了自己在绣坊的表现不错,得到了方娘子的表扬,虽然有几个人不太服气,但也没敢多说些什么。

  还有一个就是,宋月华一直提起的陈竿子。

  小玉上次与绣坊几人去布坊买丝线时,正好碰上了陈竿子,结果他竟看中了与她同行的莫俏人。

  那陈竿子也没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只是送了两枝金钗,莫俏人就让他给自己赎了身。

  后面小玉见到莫俏人时,她穿着鲜艳,满头珠光宝气的。

  宋月华,“……”

  莫俏人?

  就是那个追出来找小玉要鞋子的那个姑娘,怎么就能被两枝金钗给哄骗了。

  宋月华心中一紧。

  在这之前,宋月华的想法很简单,金银之物,能当钱用就足够了,什么金钗金镯子,这种东西多少有些华而不实,而且她这整日干活,头上只别了根铁簪。

  现在想想,太过实用主义也不好。

  既然能存得起金元宝,那就不差那点手工费。

  给小玉也打一支金钗吧,自己有了,就不会别人哄骗了去。

  反正三姐弟都在存金元宝,打成钗子也只是换了个形式。

  而且,宋月华不喜欢,不代表小玉,小宝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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