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哥谭1987(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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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冷的晨风把窗外的树枝吹的沙沙作响,橘色的晨光透过层层叠叠的厚重窗帘,把昏暗的房间内照亮。
卧室的门被敲响了,席勒翻了个身,外面的男仆说:“先生,十分钟之前,一位叫戈登的先生给您打了电话,我告诉他,您在起床后给他回电。”
席勒嗓音有些沙哑的缓缓说:“……知道了。”
他从床上坐起来,从还有些昏沉的睡意中清醒过来,然后走到窗边,用一只手把一边的窗帘拨开,他看到骑着自行车的送奶工在门口拨了拨车铃,很快就有人出去,从他手里接过牛奶罐子。
这里是哥谭是西区的一个庄园,也是席勒在哥谭的新家。
虽然哥谭大学的教师公寓还不错,但他确实也该买一座自己的房子了。
这里是哥谭市的老城区,和南部富人区不同,这是曾经欧洲移民到达美洲时,一批英国贵族在这里建立的城区,因此这里也大多都是传统的英式庄园,后来,因为城市规划的倾斜,加上南部更优越的地理位置,富人区才从西部搬到了南部。
这里遗留下来的老庄园,大多都带着古典的英格兰风情,不过因为曾经那些贵族们的子嗣很少继续再留在这里,所以这些庄园大多也都无人居住,席勒以一个很不错的价格,买到了其中保养最好、装修风格最让他喜欢的一幢。
他没有去南部富人区买房子,不是因为他买不起,而是因为一个很现实的原因——位于西部的庄园,距离他的工作地点哥谭大学更近。
而要想从南部的富人区上班,他就不得不千里迢迢的开着车,穿过大半个哥谭市。
最要命的是,还要穿过高峰期最堵的中心城区。
因此,南部富人区的别墅就是再豪华,也绝对不在席勒的选择范围之内,他可不是布鲁斯·韦恩,一旦堵车,就直接坐直升机,他可不想把一天的大半时间都耗费在路上。
选择西区的老式庄园,还有一个好处,这里人比较少,相对比较清静,也不会一大早就车来车往的,席勒在休息日,可以睡个安稳觉。
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韦恩庄园很远,距离布鲁斯未来想要建造蝙蝠洞的那座山也很远,日后万一要是蝙蝠侠遭了小丑,范围打击也到不了他这里。
过了一会儿,男仆走进来,把窗帘打开系好,然后说:“早餐已经好了,先生。”
席勒点点头,接过他递过来的眼镜盒,把眼镜带上,低头看了一眼手表说:“戈登是什么时候打来的电话?”
“大约25分钟之前。”
席勒又回头看了一眼窗外,然后下楼吃早餐去了。
顺着木质的楼梯向下,穿过一条有些阴暗的走廊,餐厅在庄园建筑的最西边,顺着走廊走进去,那是一个带有高大拱形窗户的半圆形餐厅,窗户的两侧挂着墨绿色的丝绸窗帘,桃木的餐桌上银质的餐具在清晨熹微的光线中闪烁着神秘的光泽。
从拱形窗户照进来的晨光落在餐桌上,窗户投影的方格和圆形餐具构成一幅光影错落的画,席勒从右手边,把熨好的报纸拿起来。
印刷的报纸油墨有些晕开,最上面一行写着:“1987年1月25日,天气阴,下午有雨,哥谭日报。”
席勒一边吃早餐,一边从报纸上找寻他需要的信息,这个时代报社的字体往往都印得很小,油墨又容易糊成一团,他不得不借助放大镜。
过了会,男仆走进来说:“戈登先生来了。”
席勒放下手里的放大镜抬头,戈登穿着一身棕色风衣,戴着一顶贝雷帽,他走进餐厅时,身上还带着没散去的寒意,看到席勒正在看报纸,戈登说:“你看到今天的新闻了吗?教父发火了,他不允许大都会的船再在东部的码头停靠。”
“我正看到这一部分。”席勒推了一下眼镜说:“昨晚我熬夜写论文,正好错过了你今早的电话。”
戈登一边把风衣脱下来一边说:“我也没什么要紧事,你知道的,最近我的工作不忙,我只是想打电话来恭喜你乔迁新居,哦,对了,我的礼物还在车子上呢……”
“不急,你吃早饭了吗?不如坐下来一起吃点?”
戈登一边把脱下来的大衣递给男仆,一边说:“我今早先去了趟局里,已经吃过了,你让我找的资料,我给你带来了。”
说着,他把一个黑色公文包放在桌子上开始翻找,然后从里面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席勒。
席勒说:“辛苦了,就算吃过了,也来杯热牛奶吧。”
戈登没有拒绝,他坐到餐桌旁,说:“一开始你说要接手伯纳德子爵的庄园,我还有些奇怪,毕竟现在喜欢这种老派庄园的人不多了。”
“现在哥谭的有钱人还是更喜欢那种立式别墅,最好再有个大车库,能让他们把豪车都停进去。”
戈登四处打量了一下,这里的装修是最典型的英式风格,丝绸窗帘、针织地毯、木质家具,配上一个石制壁炉,里面的火焰烧的噼啪作响,就算没有靠近,也能感觉到一种暖意。
老式庄园的餐厅不算太大,走廊也比较窄,墙壁上甚至还能看到极其复古的金属壁饰烛台,整个建筑中的氛围就好像穿越回了维多利亚时期。
戈登收回视线说:“但现在看起来,这里和你很配。”
“也不是我对英氏庄园情有独钟,只是如果我在南边买房子,那距离我上班的地点就太远了,哥谭那糟糕的交通状况,可能会让我错过上午的所有课。”
戈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牛奶说:“谁不是呢?每次我去警察局上班,都被中心转盘那群该死的人堵住,要知道,我在警察培训学校驾驶课可拿了第一!”
“这个该死的鬼地方,人人都是亡命徒,他们从来不考虑,在一个有上百辆车子同时前进的转盘里,把油门踩到底,可能会让他们被弹出来的安全气囊给闷死!”戈登颇为气愤的说。
“看得出来,你刚才应该也被堵了好一会。”席勒边笑边说。
“我一路过来,起码看到了十个能拿F1冠军的天才赛车手。”戈登有些郁闷的说。
“说起来,这也怪我们的新任局长,警察局人手不够,也不能把交警都调走吧?这几天我的组里也调来了好几个新人,他们什么也不懂,拿着枪就想往上冲。”
戈登摇了摇头说:“还不如回去指挥他们的交通呢!”
“警察的日子好过了,也和这位局长脱不开关系,你就忍忍吧。”
戈登放下杯子搓了一下手,有些兴奋的说:“不过我也快能在警察局旁边买一所公寓了。”
“你的钱攒够了?”
“就快了,你能想象吗?上一周我赚了8万美元,就算下一周没有这么高的收入,只要再攒一攒,我就能全款买下一套公寓了。”
“怎么有这么多?上周的案子应该不算太多,顶多也就只有5万美元吧?”席勒边吃饭边转头问他。
戈登挑了挑眉说:“哦,我忘了,你不是本地人,哥谭不管走到哪里,都是要交保护费的,警察也一样。我现在是外勤小组的头儿,底下的所有警察都要把他们收入的15%交给我。”
“所以你就收了?像个黑帮老大那样?”席勒开玩笑道。
“你不了解这里,如果你不收,他们才会感到害怕,因为在哥谭,你收了他们的钱,就代表着你愿意带他们继续干,如果不收,他们反而要担心这桩生意明天就没有了。”
“我听说,你要和你的未婚妻结婚了?她现在正在哥谭吗?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办婚礼?”
戈登咳嗽了一下,说:“她正在办理工作调动的手续,大都会那边的公司交接起来特别麻烦,起码也得一个星期,不过也好,我可以有点时间把我看好的那所公寓给买下来,还可以给她一个惊喜。”
席勒抖了一下手里的报纸,然后边看边说:“你想好要什么新婚礼物了吗?我现在很有钱。”
“是吗?比韦恩更有钱?”
席勒翻了个白眼说:“我要是比他还有钱,你就不会在这里见到我了。”
“其实,要不是我挣了这么多钱,也不会这么快就想订婚,可能这会儿已经在夏威夷度假了。”
“我还以为你全年无休呢。”
“得了吧,那我会疯掉的,我得有个好身体,再有个好心情,才能在这座该死的城市长久的活下去。”
席勒从桌子上的雪茄盒里取出一支雪茄,拿起剪刀剪开,递给戈登,戈登接过来,席勒接过男仆递过来的火柴,划亮一根,给戈登点烟。
然后他自己也拿了一支点上,他吐出一口烟雾说:“教父最近心情很不好,有些胆大妄为的人,想要来他的地盘上撒野。”
戈登伸了伸拿着雪茄的手,换了个姿势,靠在椅子的扶手上,有些舒适的喟叹了一声,说:“你为什么要找我查哥谭流动人口的资料?是大都会出了什么问题吗?我听说,那帮惹火教父的人就是从大都会来的。”
“如果我说这是跟着我来的麻烦,你会不会觉得有些惊讶?”
“当然不。”戈登几乎是想都没想就否认了。
“在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有种感觉,你一定是个能惹大麻烦的人。”
“为什么?”
“你可以看作是一个警探的直觉。”
“有意思,能详细讲讲吗?”
“我见过很多罪犯,他们不同……”戈登直起身,把手腕支撑在桌子上,说:“……完全不同,那些笨贼和真正的重案犯截然不同。”
“我从来没听过任何一个连环杀人犯对法官大喊大叫,出言不逊,他们身上有种不同于常人的气质……”
“在你面对蝙蝠侠时,我总觉得你们像在照镜子。”
“你觉得我和他很像?你是认真的吗?”
“有些地方完全不一样,但有些地方又惊人的一致。”
席勒看着戈登说:“保持这种敏锐,你会成为哥谭的救世主的。”
戈登在银质的餐盘上磕了一下烟灰,然后说:“教父这次不好办了,混进来的那一伙人似乎有些门道,他们杀了法尔科内家族的两个酒保,教父要是短时间内没把他们抓住,在哥谭丢了面子,可比什么事都严重。”
“黑帮们短时间内应该也不会敢挑衅教父吧?”席勒放下报纸,向后靠在椅背上。
“很难说,别低估了那些人。可别忘了,马罗尼还没死,东区的冲突中他赚得盆满钵满,或许正打算着跟教父叫板。”
“他是在找死。”烟雾伴随着话音落地,席勒把手往外伸出去,用指尖弹了弹雪茄,细密的灰尘缓缓飘落。
“未必,教父不知怎么的,越过了他,让人杀死了老局长维克多,我听说他也想在阿卡姆医院里掺一脚,可又被教父踢了出去,马罗尼忍不下这口气。”
“东区不太平,马罗尼急于压服那些被他收编的势力,他需要胜仗来立威,来彻底收拢他刚刚吸收的新鲜血液。”
“他敢用教父来立威,法尔科内会让他领教的。”席勒整个人靠在椅背上,他扯了扯毛衣的领子,显得很放松。
戈登又咳嗽了两声,他透过雪茄顶端冒出的烟雾,眯起眼睛盯着银质餐盘上的反光,说:“马罗尼是个厉害人物,而教父已经老了。”
“你更看好他?”
“不,我反而希望老教父能赢,只要法尔科内还在,哥谭就乱不到哪去,而一旦没有了他,就很难说了。”
很快,戈登就离开了,毕竟他还有工作要忙,最近是他的旺季,再努力一个月,买一幢别墅都都不成问题了。
戈登走后,席勒靠在椅背上吸完了整支雪茄,烟雾缭绕在他指尖,他已经很久没有如此放松的思考过了。
在这座处处危机的城市里,如果没有确定安全,他甚至没有一支烟的休息时间。
在此之前,席勒从没想过买房子,也不需要一个家,因为他不是个哥谭人,他来自一个全世界最安全的秩序国家。
伴随着雪茄的燃烧,比香烟浓郁了数倍的烟雾飘散成各种捉摸不定的抽象形状,让人升出无数联想,在那种迷幻混着香甜的气味中,席勒开始回想。
他有些记不清,在离开故乡之后,他第一次在芝加哥遇到枪击案时,第一时间升起的情绪,究竟是震惊还是兴奋。
他只记得,当飞机下坠时,伴随着失重和缺氧而来的人生回忆中,这半生参与的那些诡谲波澜模糊成一片雾,正如他们所愿,当这些记忆随着死亡消散时,无数秘密也就永远埋葬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席勒想,那这位能够给人再一次生命的伟大存在,还真是够了解他的。
哥谭是全世界罪恶的下水道,而好人是不会被冲进下水道的。
席勒看着指尖的雪茄顶端,那里的火光逐渐熄灭,烟雾开始变得稀薄,幻化成的图案开始慢慢散去。
他就知道,当他在重新拥有意识并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这里是哥谭市的时候,那种第一时间填满他大脑的兴奋,最终会毁掉他对平静生活的所有野望。
或者说,对枯燥庸碌的平凡日常的享受,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精通自我催眠的疯子的自欺欺人,直到他看到蝙蝠侠的出现。
伴随着烟雾的飘散,席勒回想起,当他第一次用微弱的读心能力去接触蝙蝠侠的内心时的感觉。
就像戈登说的,他觉得自己像在照镜子。
所以,他给了蝙蝠侠一个他最想听的答案,然后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给那枯燥的让他绝望的平淡生活,画上了一个句号。
而现在,他终于成为了一名哥谭市民,在哥谭1987的这个冬天,在他第二次生命的第一个生日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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