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把孩子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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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把孩子送走
回到安州,一进家门,袁桂花就抱着小凌空迎上来。她在家里,也盼着结果。
凌国志往常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要抱抱亲亲儿子,此时看着那张熟悉的婴儿脸,莫名觉得厌恶,多看一眼都烦。
凌空这名字是他起的,如今看来这个“空”字倒像是一语成谶。
袁桂花也大概明白了,抱着孩子眼泪就开始往下掉。
“我的大孙啊!呜呜……我的乖孙……这可怎么办啊!”
婴儿已经跟她有了感情,见她哭,也咿咿呀呀的抱着她脖子哭起来。
凌国志把婴儿用品胡乱收拾了一通,奶粉纸尿裤衣服包被装了两大包,闷声说:
“走,把他送走!”
“国志,送哪儿去?”
“当然是送给他妈。”
“他妈不是在……”
“那就送到监狱去!”凌国志把满腔怒火都发泄在他妈身上。
他本来想把孩子扔在大街上不管了的,想想郑落梅,他觉得还是送到监狱吧,也算仁至义尽了。
他这会儿想起郑落梅收监时,把孩子交给他时说的话:
“国志,孩子就托付给你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求你好好看顾这孩子,等我出来!我有罪,孩子是无辜的。”
妈的!郑落梅那时候就知道孩子不姓凌!这个骗子!她一直在骗他!
郑落梅就关在安州第一监狱,在安州市郊的灵镇农场。
母子俩抱着小凌空,说走就走。
小车一路向南,安州南郊30公里外,就是监狱。
出了市区,进入灵镇农场地界全是乡村土路,孩子在车内烦躁,颠得吐了两大口奶。平时凌空吐奶,凌国志都会心疼,但现在就不会了,他只会觉得弄脏了他的车。
今天不是探监开放日,监狱门口人不多。
一个看大门的老头正坐在门口晒太阳。
袁桂花下车之前,凌国志从车前的杂物箱里拿出一张白纸,用笔在上面写上几个大字——“一监区郑落梅”,塞在凌空的裤腰上。
袁桂花抱着凌空下了车,连着两大包婴儿用品一起,往监狱门卫室的门口的水泥地上一放,撒腿就跑回车上,凌国志一脚油门,门卫老头还没反应过来,车已经没影了。
可怜小凌空还以为奶奶跟他玩捉迷藏,坐在地上,拍着小手,嘴里叫着:
“爸、爸、奶奶……”
又扶着墙站起来,趔趔趄趄的往院里走,他刚刚学走,还不甚熟练,走了几米,见墙没有了,又趴回地上,改为爬行。
门卫老头给监狱看了十几年大门,第一次遇见这样的。
他看着婴儿,又看着乡道上的一骑绝尘,大叫着:
“哎?怎么回事?谁家的娃儿?怎么放这里了?”
又看看娃裤腰上别的纸,抱着娃拎着行李送到了管教那里。
拣到个娃儿的事很快就在监狱里传开了,因为留了姓名,娃自然就传送到了郑落梅手里。
在安州监狱,她每天都要做工,踩缝纫机,制作一种背包。
看到管教怀里的娃,听管教说了娃的来历,郑落梅一下子就哭成了泪人。
凌国志,这么冷心冷肺么,把一个一岁的娃扔在监狱门口就不管了?难道就不怕娃丢了!
但转念她就明白了,凌国志一定是知道了孩子不是亲生的。
可就算知道了,也不能这样啊,当初走的时候,她托付过的。就算是个普通朋友,也不能这么冷心绝情,何况是同床共枕的爱人。
她抱着孩子哭花了脸,小凌空好像还认识她,瞪大眼睛盯着她,忽然捧住了她的脸,笑了。
婴儿真是这世间最好的解药。
管教问她还有没有其他亲属,郑落梅擦了把眼泪,小声回道:
“报告管教,没有了。”
其实她刚刚就把认识的人想了一遍,活了半辈子,竟然没有个可托付的人。
至于孩子的生父,她也不确定是老孟,还是刘哥。难道让警察去找这俩人排除吗,她不想那样。就算是老孟的,老孟媳妇那样厉害,肯定容不下这孩子,这么小的娃落到孟家人手里,可能连小命都保不住。如果是老刘的,她更不想,老刘是个什么人她最清楚,万一老刘嫌累赘把孩子卖了呢,她感觉老刘能干出卖孩子的事。
想来想去,孩子交给公家她最放心。
“你娘家就没有亲人吗?”管教试探着问。
女监区的管教是个四十多岁的女狱警,也是做母亲的人,如今看着这对母子,也唏嘘不已。
郑落梅摇摇头,心里猛的一疼。
她没有娘家。
……
很小的时候,郑落梅就知道自己家不一样。
父亲是个瘸子,活得很卑微,见谁都点头哈腰的问好,平时就挑着担走街串巷给人剃头。
她对母亲只有极模糊的印象,母亲是个疯子,身上常年有很重的尿骚味,她四五岁的时候,母亲彻底从她生活中消失了。
幼年的她,还不知道为什么镇上那么多人家,只有自己家这么艰难。
后来,慢慢大了,从父亲偶尔跟她说的只字片语里,她明白了自己家是怎么回事。
安州最南边的太平镇,解放前有一家地主大户,姓郑。
据说太平镇大街整条街的房子都是郑家的。大半个太平镇的田地都姓郑。
后来,这个家就家破人亡了。大地主六个儿子,有的被打死,有的服毒,有的上吊,最后只剩姨太太生的最小的儿子活着,但也被打断了腿,是年十一岁。
这个小儿子原名叫郑之厚,表字元朴。但这些都随着时代逝去了,这个小儿子后来被赋予了一个全新的名字,叫郑向新。
郑向新也不知自己是怎么长大的,反正,他瘸着腿把自己养大了。
成年后,他有了手艺,就是走街串巷的剃头匠,剃一个头,五分钱,后来一毛,后来五毛,不敢多收,怕有罪。
再后来,那段历史慢慢被尘封,郑向新在去乡下剃头时,一个外乡人见他老实,把自己女儿嫁给他。
也可以说是卖给他吧,人有点不正常,总是不知道穿衣服。有了家,郑向新就不走街串巷了,他在家门口支了个剃头的小铺子。
再后来,他有了个女儿,郑家总算有后了。
女儿五岁那年,傻妻丢了,以往傻妻也总是跑丢,他都会走街串巷去找,可是如今他有了女儿,他顾着女儿,就无法走远了找。
郑向新便是郑落梅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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