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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二章把他们全家挂在树上风干(一更)


  第一五二章把他们全家挂在树上风干

  为了保持对部队训练的保密,全旭将附近那些原本属于众地主的佃户,几乎九成收编为工人,替他做工。

  至于佃户的房子,采取置换的方式,在商业街后面修建了六百多座院子,全旭让工匠们修建的房屋,都是崭新的,用料也扎实,虽然没有用钢筋水泥,直接用青砖为墙,黑瓦为顶。

  当然,面积比原来面积要小得多。户型要么是主屋三间、四间、五间,左右各两间厢房,占地面积从九十平方,到一百三十平方不等。

  全旭在这一块的投入当然也是巨大的,花了足足三四万两银子。

  这些佃户就被全旭集中到了全旭大院外面,一旦战争时期,这些工匠,也是他的生力军,可以配合城堡防守。

  同时,也增加了全楼集的集镇人口。

  至于在彰德府境内的十几座村落,则是全部推倒,形成耕地,全旭居然还小赚一笔。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宅院,大部分规模都很大。

  哪怕只有三四百人的村落,都占地四五百亩。就像高家庄,占地四百五十余亩。

  原本村落的外墙,也就是成了军营的外墙,一部分用不着的房屋推倒,只保留了一百多间营房,以供家丁兵临时宿营。

  全旭对于军事,只是了解皮毛,事实上,他连伪军迷都算不上。

  他这段时间,并没有放松对家丁兵的训练。

  然而问题是,他的训练仅局限于,三大步伐,四面转法,以及蹲下起立这些基本功。

  至于其他的,像战术配合,诸兵种联合作战,那全旭就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

  全旭进入军营,罗世明也看到了全旭,他伸手一举:“全体集合!”

  众家丁兵们马上开始向罗世明集合,在一阵有节奏的踏步声中,他们形成整整齐齐的方阵。

  “立正!”

  “稍息!”

  “向右看齐!”

  “敬礼!”

  “拜见全爷!”

  家丁看到全旭过来,在罗世明的带领下,整齐向全旭施以擂胸军礼。

  刘兴祚望着这支莫约八百人的部队,要说这支部队给他印象最深的是什么,那就是活力,从上到下,都充满活力,跟明军那暮气沉沉半死不活的颓废形成了极鲜明的对比。

  “最近怎么样!”

  “一切正常!”

  “训练还顺利吧!”

  罗世明兴奋的说道:“顺利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部队的纪律有了明显的提高,反应也快了不少。全爷,你刚才也看到了,八百步多人跑出去,跟直线一样,还从来没有哪支部队能做得到!”

  “继续!”

  “是!”

  罗世明带着家丁兵们开始继续队训练。

  全旭并没有提出让东江军将领帮助他训练,反而故意等毛承禄他们开口。

  果然,毛承禄有些不解的问道:“为什么不配发他们兵器?”

  全旭耸耸肩:“兵器我自然有,只是不会训练他们!”

  “这个简单,全先生若是不嫌弃,承禄可以略尽绵薄之力!”

  全旭点点头道:“那好,马大成!”

  “到!”

  “带着几个人,去仓库把装备拉过来!”

  “是!”

  时间不长,马大成带着一队家丁兵,将三十几辆大车的装备拉到训练场上,全旭也示意众家丁兵停止训练。

  开始换装。

  随着大车上的装备打开,刘兴祚顿时吸了一口凉气。

  大车上装满了密密麻麻成捆的倭刀。

  “这是倭刀?”

  “不是!”

  全旭摇摇头道:“这是唐横刀,采取双手刀制式,为了增加杀伤力,采取戚家军军刀的样式,打造而成!”

  全旭望着一名东江军将士道:“小兄弟,拔出你的刀,握紧!”

  那名东江军将士不由自主的将目光落在毛承禄的身上。

  得知毛承禄的默许之后,他这才拔出刀,单手握紧。

  全旭大喝一声,一记力劈华山,横刀带风斩落。

  铛啷……的一声,那名东江军将士的腰刀应声而断。

  毛承禄的心像被小刀剜了一下似的,痛得厉害,一柄战刀啊,得值八九两银子,居然就这么没了。

  最气人的是,东江军将士们不仅不心疼,还大声喝彩,交口称赞全旭的横刀的锋利,差点没把毛承禄给气死!

  全旭望着东江军将士道:“你们的刀太差了,遇到建奴的白甲兵,根本就砍不动,我一刀就能轻轻斩断你们手中的刀,这样的砍在白甲兵的铠甲上,跟挠痒痒差不多,你们说,这种既刺不死人,枪杆又软得像豆腐的长枪,要它有什么用!”

  东江军士兵苦笑:“是啊,这种刀实在太差劲了,碰到身披铁甲的敌人我们就得吃大亏!但是我们东江军太穷了,根本就没有能力为我们提供更好的装备,只好拿它凑合了。”

  全旭又望着几名举着长枪的东江军士兵,东江军的长枪兵是属于抵挡建奴骑兵的主力军之一,不过枪杆大都是用松木制成。

  硬度虽然有了,可惜,松木杆太脆了,容易折断。

  全旭扬起刀,连续劈断四根长枪,他的横刀屁事没有。

  “听到凑合两个字,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全旭激动的道:“凑合?装备关系着战争的胜败,关系着将士的性命,岂能凑合!”

  用力一拍手,叫:“拿过来!”

  马车上一杆杆长枪被捆成一大捆一大捆,跟甘蔗似的,枪杆长度超过四米,枪头和枪樽加起来长度也达到半米,加起来足有四米半长。

  最绝的是,它的枪头并不是常见的麦芒状,而是窄长的四棱剑形,还开了深深的血槽,锋刃泛着幽冷的寒光。

  “这是……步槊!”

  长枪其实是冷静兵器时代廉价的兵种,只需要四两铁打造的枪头,枪刃长三寸,枪杆是什么木料都可以对付。

  全旭收起横刀,拿起一杆长枪,随手舞出一朵漂亮的枪花,对东江军士兵们说:“这是我让人特制的长枪,枪长约一丈六尺六寸,步骑两用,当然,骑兵专用的还要长两尺,枪杆的弹性也更好。看到这枪杆了没有?”

  “铁的?”

  “不对,这是钢的,用弹簧钢打造而成!”

  为了减轻枪杆的重量,采取中空设计师,为了防止鲜血湿滑,枪杆表面采取了螺纹的设计。

  这是特别定制的枪杆,枪刃用螺纹,直接旋接而成。

  虽然在明末,火器发展到了一定程度。

  可惜,全旭真正的敌人是建奴,他们拥有着非常强悍的骑兵,在近战冲撞过程中,长枪比火枪更为有用。

  没有办法,这个时代的火枪射速太慢。

  除非全旭可以提供后世的自动步枪或轻、重机枪。

  全旭将长枪递给徐彪。

  全旭的力气不够,他怕出丑。

  徐彪拿着长枪,一名家丁兵拿着一面裹了一层铁皮,重达四十斤的大盾走过来。

  这种巨盾是车营的护盾,装在大车上就成了偏厢战车。

  徐彪的力量很大,他刷地一枪刺过去,笃的一声,大盾被刺了过对穿,枪尖从内侧透出近半尺。

  周围的东江军士兵们一阵哗然,他们手中的长枪根本就不用试,根本就刺不穿不说,不小心还把枪杆给弄断了,这种式样古怪的长枪居然轻松刺穿,那岂不是说它能轻松刺穿后金白甲兵甚至索伦死兵的重甲,将其捅翻?

  全旭介绍道:“最重要的是,由于它弹性极佳,当骑兵冲撞过来的时候你们可以将长枪插在地上,速度再快的奔马也休想能撞断枪杆!”

  江军将士望着全旭大车上的装备,眼睛都直了。

  “还愣着做什么?把你们手中的破烂扔了吧!”

  众东江军士兵们赶紧扔掉自己的刀和长枪,扑向那些大车。

  要想让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草。

  全旭不懂练兵,不过没有关系,东江军的将士们的战斗经验丰富,也会练兵。

  众东江军将士兴奋地挑选着自己的装备,从横刀、长枪、盾牌、铠甲、头盔、护甲、单兵护臂,火枪,应有尽有。

  全旭针对秦承祖麾下的虎蹲炮散弹炮,对于骑兵进攻的威力不错,他就让洪海洋在后世为他打造了六十门,口径在一零五毫米的虎蹲炮。

  这种采取合金钢铸造而成的炮管、膛压更高,当然,威力也会更大。

  火枪倒是在明末制成的,枪管也是无缝钢管,几乎没有炸膛的可能。

  全旭转而望着刘兴祚与毛承禄道:“毛将军、刘将军,对于如何练兵,你们是最专业的,我希望你们能帮我练练这支家丁兵!”

  “全先生客气,这是应该的!”

  全旭望着东江军将士道:“全某不会让诸位白忙活,每个人练兵一个月,给银子五两!”

  “谢全先生!”

  这八百多名家丁兵,其实也是全旭的种子,随着可以在八百精锐家丁兵的基础上,进行扩编。只要每一名家丁兵可以胜任队长的能力,全旭就可以把家丁兵扩充到九千六百余人。

  大名府士绅?

  他们老实最好,真要是过来找全旭的麻烦,全旭就毫不客气的,把他们全家挂在树上——风干。

  毛承禄、刘兴祚带着换装后的东江军士兵,在训练基地训练全旭家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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