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自我催眠,歌剧魅影】
郭旭惊奇的发现,原来乖乖女亚历珊德拉-达达里奥的防守能力比卡戴珊姐妹还厉害。
自从和达达里奥好上后,郭旭觉得自己的身体素质完全没进步了,早上都不是满状态起床,身体有力气,但精神疲惫,他一闭上眼睛,眼前仿佛就能看到白花花的一片。
她实在是太白了,也太大了,有着洗脑功能。
郭旭渐渐发现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最温馨,最合拍,出去玩的时候两人都很开心。
循环一年半后,郭旭假期不再到处搭讪。物极必反,人浪多了就会想要去感受纯爱的滋味,就会想只对待一个人好。
郭旭觉得自己这种心态就像张伯伦一样,如果遇到合适的人,再花心的人也会产生安定下来的念头。《初恋50次》就是这样一部电影,男主亨利一开始也是花花公子。
张伯伦曾说过:我的年轻时代,性观念和现在不一样。我的确后悔自己用了一种拙劣的方式和大家开玩笑。如果这种话从雷吉-米勒或者巴克利口中说出,估计谁也不会相信。但是大家都相信我,因为我是独一无二的张伯伦。
其实生活是很简单的。如果你们认为和一千个不同女人发生关系是件很酷的事,那么我告诉你们,我宁愿和同一个女人发生一千次关系。忘记告诉你了啊,这辈子我爱的女人是琳娜,我与她在床上的感觉就像我拿了55个篮板的感觉。她真的是太棒了啊。
张伯伦承认过自己是吹牛,“张两万”是扯淡,他顶多也就两千个。
郭旭没数过,但经过了四次时间循环,他应该不比张伯伦少了。
一想到这个情况,郭旭会觉得挺对不起梅根-福克斯。要是梅根知道自己可以去试镜演卡魔拉,她会是什么心情?
所以,郭旭暗自发誓,出了循环后他绝对要坚定的抵抗住各种诱惑,只对梅根一个人好,做一个好男人,这样才能消除负罪感。
他这些想法是自我催眠,其实他就是玩腻了,日本那些 AV男优都没他这样的。如果女人们有记忆,大概他会获得《月光宝盒》里至尊宝的待遇,被一群人围着灭火。
郭旭除了打球练习,演技练习,唱歌练习外,假期开始和达达里奥尝试各种约会方式,许多时候他们不上床,就是一起玩,初恋上百次。
他们在中央公园乘坐过四轮马车,划船从虹桥下经过,在望京城堡和温室花园散步,逛遍纽约最浪漫的公园。
晚上,他们到过帝国大厦的楼顶看风景,天气晴朗,可以看见几十公里外的景色,在夜晚能够看到闪闪发光的城市。
他们到有名的巧克力商店一起品尝高档巧克力,提前过情人节。
他们去Wollman Rink滑冰场来一场冰上华尔兹。这个滑冰场位于纽约著名的中央公园之中,周围是自然美景与现代都市景观,相互交错,别有风情。滑冰场提供个人及团队滑冰课程,郭旭顺便就学了点新本事。
不过他出了循环后很难用得上,NBA是禁止球员参与滑冰运动的。
郭旭还去过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展示自己文雅的一面,多循环几次他就能鉴赏文物了,都是听懂行的工作人员说的。
两人在爱弗利费雪音乐厅听小夜曲,在林肯中心喷泉漫步,当夜晚降临的时候这里会被灯光照亮,是非常美的一副景色。
郭旭希望在离开地球三之前,多留下了一些珍贵的回忆,所以他又要玩一把大的。
第五百八十七次循环,他请达达里奥去百老汇一家剧院看音乐剧《歌剧魅影》。
“百老汇”是音乐剧的代名词,是纽约市文化产业中的支柱之一。它的表演形式融舞蹈、音乐、戏剧于一体,有些剧目更是融艺术与大众品味于一体,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和娱乐性。观赏百老汇歌剧成为了每一个来纽约市参观、访问、旅游的人不可或缺的节目。
郭旭安排达达里奥进入包厢后,自己却没有坐在包厢里听,而是直接下场当男主角去了。
他为了这么做,花钱雇佣了几个私家侦探,让他们调研每一家店,看有没有音乐剧主角因为意外原因无法登台,很快需要换角的店就让他给找到了。
百老汇有41家核心剧院,出现问题调整剧目是常有的事,而这些店都有经典的“长寿”剧目,不怕没人来。
有家店男主角因为喉咙发炎唱不了,替补的人水平不够容易演砸,所以他们准备改变剧目。郭旭找上了门试唱,并直接扔出了20万美金走后门获得了上台机会。
这个音乐剧就是《歌剧魅影》,是百老汇历史上最长的演出剧目,从1988年迄今一直持续运转,对于许多初到纽约旅行的人来说,去百老汇看《歌剧魅影》似乎成为必要的安排行程之一。
《歌剧魅影》有一句煽情无比的广告词:“如果一生只看一部音乐剧,那么《歌剧魅影》是你唯一的选择。”这很容易把观众引进剧场。
它比起歌剧有更多流行音乐,在艺术形式上,夹杂更多舞蹈等肢体表演,而不是单纯以唱的形式完成。虽然关于歌剧和音乐剧的定义暂时还是有争议,但《歌剧魅影》一般意义上被认为是音乐剧。
这部剧2004年末曾有电影上映,由《斯巴达三百红裤头》的杰拉德-巴特勒主演。
它还曾被改拍成华语电影《夜半歌声》,由张国荣和吴倩莲主演。
故事讲述了一个似幽灵一样的男人在巴黎歌剧院暗中教女主唱歌,并帮她获得了女主角的位置,但女主却爱着剧院经纪人,由此引起了嫉妒、追逐、谋杀等一系列情节。
最终“幽灵”发现自己对克丽斯汀的爱已经超过了个人的占有欲,于是选择放开克丽斯汀,留下披风和面具,独自消失在昏暗的地下迷宫里。
郭旭一开始唱的不行,没在这种场合登过台,心里也比较紧张,几乎搞砸。但是练了几次后他就越来越厉害了。
而且他戴面具披半肩披风配把细剑穿长靴的造型真的很帅。身材和造型给他加分了,这么打扮的猫都能变的很迷人,不信去看《穿靴子的猫》。
他能代入情感,觉得这和自己的故事有点像。在地球三他就像幽灵一样,留不下什么。
每次他离开循环醒来,都还是循环的那一天,只是会回到自己的世界。他思考后相信平行世界也会是12日,一切重启,不会有人知道他曾经来过。
所以,他是带着感情在唱。
他没法留在地球三,他们始终是处在两个世界的人,即使回到地球一再认识达达里奥,也不是和他朝夕相处过的那个人了。
练好后他第一次邀请达达里奥听这场音乐剧就表演的非常投入,超水平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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