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人
晚唐浮生第一卷: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第一章家人“夫君,回来啦。”郑三娘从灶间起身,嘱咐小儿子看着点灶火,然后迎到了院子里。
“回来了。”佑国军士卒孙二郎点了点头,将背上的一个麻袋取下,道:“买了二十斤鱼,够吃到正月底了。”
“怎么这许多?”郑三娘嗔道:“刚发了赏,就大手大脚的。”
“看见就买了。泽州是小地方,遇到卖鱼的行商可不容易。”孙二郎摆了摆手,道:“圣人极爱此物,谓之海中珍品。”
“知道了,知道了,你都说过几十回了。”见夫君这么说,郑三娘也不好多责备,一边唠叨,一边麻利地将袋子解开,把鱼一条条取出,用绳子串起,挂在屋檐下。
不一会儿,青黛色的瓦片下便挂满了咸鱼干。风一吹,左右轻轻晃荡,煞是好看——年年有余,这是生活富足的象征。
孙二郎走到香气扑鼻的炉子前,掀开盖子。
瓦罐汩汩冒着热气。
肉、野菜、冬笋在里边上下翻滚,汤色浓白看着就垂涎欲滴。
瓦罐内炖着半只野鸡,是他闲着没事时去山上打的。
从云南回来后,他就陷入了无事可做的状态。有时候坐在门槛上怔怔忡忡,看着屋外的原野、山岭、河流,一坐就是一下午,直到他老爹拿着扫帚来赶人。
实在坐不住了,便约上同袍,一起进山打猎。直到雪越下越大,封山遮路为止。
“夫君稍坐,肉汤已经好了,妾这就给你盛一碗。”郑三娘拿着一块湿毛巾,小心翼翼地隔着瓦罐将其抬起,端进屋内。
孙二郎拿起靠在墙上的火钳,将已经烧得发白的蜂窝煤取出,然后放进两块新的煤球,再放上一个空瓦罐,倒点水,准备温酒。
厮杀了这么久,总得犒劳犒劳自己。
诚然,他在云南时已经犒劳过自己了。杀过人,抢过钱,奸淫过妇人,但在那边,精神高度紧张,看见任何一个人,都觉得他要对自己不利,纵然大鱼大肉吃着,却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放松。
班师回家后,过去一年的放肆收敛了起来,条条框框再次回到自己身上,看似一点不自由,但他却感到了久违的安心。
人啊,终究是恋家的。
郑三娘贤惠地在中堂、院子、厨房间走来走去,一会端起一笼蒸饼进屋,一会端着两盘菜进房,一会又把温好的酒拿到了桌子上。
孙二郎又坐到了门槛上发呆。
老爹看他那样子,叹了口气,走进厨房,塞给孙子一块柿饼,将他轰离了土灶,自己坐到小马扎上,照看起了炉膛。
小儿吃着柿饼,在院子内走来走去。
大黄狗欢快地跟在后面,摇头摆尾。
院子东南角的羊圈内,还没长大的小羊畏惧地看着他们,咩咩直叫。公羊走到圈边,头微微低下,亮出了充满裂纹的角。
小儿惊叫一声,下意识退后两步,柿饼都差点掉了下来。
大黄狗吠叫了两声,状似凶狠。但在见到小主人退走后,它呜咽了一声,灰溜溜离开了羊圈。
“夫君,吃饭了。”郑三娘喊了一声。
孙二郎默默起身,回屋坐下。
不一会儿,老爹也端着一盘羊肉走了过来,置于桌上。
“昨日郑家幺郎过来,见你不在,坐了一会就走了。”郑三娘给孙家父子二人各倒了半碗酒,轻声说道:“现在禁军不好入,他找了很多人,都没办成。”
“郑家幺郎”就是郑三娘的弟弟,也是佑国军士卒,与孙二郎在同一个指挥,一为步槊手,一为弩手兼长剑士。
“上面的人打官腔,说大夏禁军不是父子相袭,亲党胶固的部队。我呸!明明有父走子继的,偏要说得那么冠冕堂皇。”郑三娘继续说道:“夫君,要不使点钱吧?”
“没用!”孙二郎喝了一口酒,脸色微红。
禁军武夫的生活确实好,不光吃得饱,还吃得好,难怪人人都想从军。
“怎么没用了?”郑三娘有些不服气。
“我说没用就是没用!”孙二郎将酒碗顿在桌上,道:“现在没人敢收钱。五大院的新兵都在排队等机会呢,找人有什么用?收钱却办不成事,平白惹一身骚,没人这么傻。”
“那……”郑三娘一时语塞,半晌后,皱着眉头道:“过了年,夫君伱就三十七了,还能拼杀几年?难不成孩儿们将来都要种地?但这地也不够分啊。”
孙二郎闻言,脸色更加不好看。
郑三娘反倒坐了下来,又问道:“禁军不行,能不能当个州兵?狗郎好歹练了十年武艺,身手是不差的,应募州兵应该够格了吧?”
狗郎是孙二郎、郑三娘的长子,今年十九岁,长大五大三粗。前几日与几个好友去太原玩了,大概要过年前才能赶回来。
“你没看州兵好久没进人了吗?”孙二郎吃了块羊肉,有些生气,道:“中原太平无事,这几年各州都不招兵了,即便有人老退走了,也不补全。你还不明白什么意思吗?”
“那要怎么办?真真急死个人,这么多年武艺白练了?”郑三娘有些毛了,道:“当初是你让狗郎从小习武的,说是长大后可以子承父业,继续当禁军。结果禁军的门这么难入,早知如此,还不如让他学个手艺,好歹能自食其力。圣人老糊涂了吗?这都是为他拼杀了半辈子的老人啊,自己人不用,非要用那不知根底的降兵。”
“你懂个屁!”听自家媳妇抱怨圣人,孙二郎下意识发起了怒,只见他用力一拍桌子,道:“圣人何等英雄人物,轮得着你来编排?真真蠢妇人一个!”
“我蠢,就你聪明!到头来什么事都办不成!聪明在哪里?”郑三娘也是个泼辣性子,直接反唇相讥。
孙二郎又要发怒。孙家老爹用力敲了敲桌子,二人都消停了。
“儿啊,前几日张家大郎说要送一子去西域,那是当州兵还是府兵?”孙老爹突然问道。
“不是州兵也不是府兵。”孙二郎喝了一口酒,道:“是给赵王扛枪去了。”
“赵王?”孙老爹一愣,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叹了口气,道:“那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营生啊,张鼠子够狠,就这么看着孙子没下场?”
“他十个孙子,走一两个也没什么。”孙二郎说道:“况且那少年,我也见过,真是除了好勇斗狠外,一无是处了。让他种地、做买卖、学手艺都不成的,他就只会杀人。”
“你家狗郎又有什么两样?”孙老爹嘟囔了声,叹道:“实在不行的话,让他与张家小子一起上路吧,唉。”
“不行!”郑三娘急了,道:“西域那么远狗郎这一走,还能再见面么?”
说到最后,都有些哽咽了。
孙二郎只顾低头喝闷酒,不说话。
孙老爹也长吁短叹,显然有些不舍孙子的离去。
但现实摆在这里,又有什么办法?
以往人们都说练武好,能让一家老小过得滋润。对他们这家禁军武夫家庭来说,更是如此,几乎成一种传统了。
可谁想到天下慢慢太平了,不再需要那么多武夫上阵卖命。这些自小习武的少年郎,看不上任何其他营生,除了打打杀杀之外,真的什么都不会。
能怎么办?
孙老爹有两儿三女,五个孙子。长孙就是自小作为武夫培养的,擅使步弓、长槊、横刀也会骑马,本来是很好的禁军苗子,奈何竞争太激烈了,挤破头都进不去,如之奈何。
“赵王能开得出赏钱不?”叹息了一会后,终究还是要面对现实,孙老爹问道。
“应该……可以吧。”孙二郎也不是很确定,但赵王好歹是皇子,不至于连赏赐都发不出来吧?
“能去西域当个府兵不?”孙老爹又问道。
“我看悬。”孙二郎说道:“前阵子有传闻,清镇招募两千府兵,泽州似乎也张贴了告示,但人家只要禁军或各路降兵。狗郎这种没上过阵、见过血的,应该不行。”
“可惜了。”孙老爹叹道。
见孙家父子正儿八经地讨论起了去西域的可行性,郑三娘只觉心里空落落的,身子一软,瘫坐在了绳椅上。
“赵王是要有封地的吧?莫非就在西域?”孙老爹想了想后,问道。
“十有八九。”
“西域贼人凶悍不?”
孙二郎闻言,嘴角下意识扯起了一个弧度,似乎有些嘲讽之意,只听他说道:“露布飞捷的骑士不是说了么,半年灭高昌回鹘,能有多厉害?那些蕃寇贼兵,我与袍泽们一个冲锋,就能把他们打得稀里哗啦。”
“你是你,狗郎是狗郎。他没上过阵,没见过血,不一样的。”孙老爹敲了敲桌子,道。
“总要经过这一遭的。”孙二郎给自己和老爹斟满酒,道:“我初上阵的时候才二十岁,在汝州被李仁罕招募入军的,那时候也会手足无措,也会害怕。但打了十几年仗发现也就那么回事。杀人或者被杀,如此而已。”
孙老爹沉默地喝酒吃饭,良久之后,突然抬头道:“过几日找人打听一下吧。赵王是圣人的种,应不至于乱来。”
“好。”孙二郎应了一声。
郑三娘双手捂脸,泪水止不住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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