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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章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


  对于崔氏的博闻广记,云初非常得佩服,他没有想到一个被发配河西十余年的女人,说起长安故旧掌固依旧洞若观火。

  如果那些大家族的女人都这么厉害的话,云初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跟那些名门望族的男人打交道。

  “妾身倒霉就倒霉在连坐上,所以郎君以后娶妻也应该以安稳为上策。”

  “家族内部也有连坐?”

  “当某一支被宗族判定为背叛者,那么,他的下场可不是从族谱上删除这么简单,名字要删除,活人也要被删除。”

  云初点点头,跟崔氏说话,总能得到很多新的知识跟启发,这对他这个长久游离于大唐社会之外的人来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快看吧,你给了人家一把子肉,人家也回复你了。”崔氏朝天上看一眼,就笑吟吟地对云初道。

  云初也跟着朝天空看去,只见一只大雁风筝正摇摇晃晃地起飞呢。

  云初不解地道:“这是希望我给她写信交流吗?”

  崔氏哭笑不得地道:“郎君啊,你好歹也是堂堂太学生,大雁,鸿雁难道只有传书这个一个含义吗?”

  云初佯怒道:“还有什么,快说啊。”

  崔氏整理一下自己鬓角的发髻轻声吟诵道:“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

  鸿雁于飞,集于中泽。之子于垣,百堵皆作。虽则劬劳,其究安宅。

  鸿雁于飞,哀鸣嗷嗷。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

  崔氏背诵得很好,云初搜索枯肠良久,发现自己不知道这首古诗,更加不了解这首古诗的意思,以及含义,这就让他有些恼羞成怒。

  “没想到相个亲还这么麻烦,好了,不相了。”说完,就走到全神贯注吃东西的娜哈跟前,报复性地取过来一根刚刚烤好的鸡翅,狠狠地咬了一口,真不错,满嘴流油,比相亲好多了。

  崔氏连忙道:“虞氏女定然是读过很多书的,矫情一些也是有的,以后娶回来慢慢调教也就是了,如果不理睬,以后想要再找容貌,家世都契合的就难了。

  再说了,人家也没有说啥啊。就说了一个“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

  还说自己现在很穷,拿不出过多的嫁妆,你如果喜欢一个愿意跟着你一起劳作的伴侣,就可以写信给她,如果不喜欢,就请你像鸿雁一样去找你的心上人。”

  云初摇摇头道:“还是太麻烦,算了,算了,我年纪还小,再过个七八年再说。

  狄仁杰都二十二了还没有娶亲呢,我着急什么。”

  崔氏道:“狄仁杰十一岁就定亲了,人家的妻子是太原王氏的贵女,今年刚刚十三岁,按照王家的规矩,在等两年,他就能成亲了。”

  云初扒拉一下指头,发现这家伙跟王氏定亲的时候,王氏才两岁,如果按照唐人总是喜欢算虚岁的话,岂不是那个孩子才刚出生不久?

  禽兽!

  崔氏见云初一直不说话,就悄无声息地在吃得满脸都是油的娜哈的屁股上掐了一把。

  娜哈愣住了,正要问崔氏为何要掐她,却发现崔氏在冲着那个小小的青布帷幔努嘴巴。

  这个平日里呆了吧唧的小丫头,好像一下子就变得聪明起来了。

  蹦蹦跳跳地朝青布帷幔那边跑,一边跑一边喊:“修容姐姐,修容姐姐,我哥哥说他喜欢你。”

  崔氏见云初一脸地惊愕,就笑着低声道:“娶大妇娶的就是身家,跟名望,郎君以后要是不喜欢,就以礼相待就是了。

  以后要是遇见情趣相投的美人儿,再娶回家做妾就是了,大户人家都是这样的,不稀奇。”

  云初嘴上还叼着的一块肉滚落下来,他瞅着崔氏道:“我就打算娶一个老婆,没打算娶几个。”

  崔氏白了云初一眼道:“郎君在捉拿娜哈的时候真的没有看到人家闺女的样子?”

  云初坚决地摇头道:“非礼勿视。”

  崔氏笑道:“如此,妾身这就过去,跟人家小娘子道歉,就说是娜哈这个孩子在胡闹。”

  云初摆摆手道:“就这么办吧,不要再用娜哈来搪塞了。”

  说完话,云初就背着手去照看已经吃饱肚子正朝他打响鼻的枣红马。

  龙首原的蝇子很多,尤其是那种喜欢叮咬牲畜的牛虻更是多的撵都撵不走。

  枣红马的皮肤很薄,最害怕这东西,一条大尾巴根本就不够使唤的只好求助云初。

  云初一边用拂尘帮着枣红马驱赶牛虻,一边在回忆看到的那一张有些惊慌的脸。

  他从未想过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人的五官,身材,竟然会全部长在他喜欢的那个点上。

  不是说,这个女人长得有多么的好看,而是这个女人的模样,就是他两辈子以来都希望的模样。

  看着脸蛋被弄干净后,捧着一只糕饼啃的娜哈,云初决定回去之后,要多疼爱一下这个孩子才成,至少要多写几篇大字。

  开始,仅仅是娜哈一个人喜欢往那个布幔里钻,后来,崔氏不知怎么的也钻进去,再接着,一群孩子跟着进去了,再后来,不知怎么的,那个布幔就变成了一个大布幔,三肥她们连烧烤炉子也一并抬进去了。

  云初脑子里想的事情多,再加上那张脸总是在脑海里萦绕不肯离去,这让枣红马受了一些苦,不得不朝云初多喷一些口水,提醒他有牛虻在叮咬它的肚子。

  云初也想进到那个布幔里面去……

  就如同崔氏说的那样,这个虞修容真的很合适自己。

  当然,这都是后话,在他看到虞修容那张一看就熟悉的脸的时候,云初已经决定要娶她了。

  至于,什么家世,什么牵绊,他其实是不在乎的,只要自己足够强大,这都不是什么事情。

  “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有意思啊。”

  那个小丫鬟端着一个盘子跑过来,她跟娜哈差不多大,脸上也满是吃东西之后留下的油渍。

  毕竟年纪小,在遇到烧烤这种东西之后,弄得满脸油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这是我家小娘子给郎君送来的。”

  云初瞅瞅满盘子的自家东西,就笑着接过来道:“替我谢谢你家小娘子。”

  “你真的是太学生吗?”小丫头送完食物之后没有走,而是站在一边,一脸的狡狯。

  “如假包换的太学生。”

  “可是我家小娘子说你年纪太轻了,怎么会是太学生呢?”

  云初吃一口自家的食物笑道:“告诉你家小娘子,太学里面连婴儿,傻子都有,我这样的成为太学生一点都不稀奇。”

  “小娘子还说我们家很穷,就连给你送来的食物,也是你家的,她没有多少嫁妆,也没有爷娘兄长可以依靠。”

  “那可巧了,我也没有爷娘兄长可以依靠,不过,我的钱有很多,我家在长安有一座十亩地大小的宅子,就在晋昌坊,我还是晋昌坊的里长,更是从八品的太医署的司医,每年都能领到很多俸禄。”

  “崔嬷嬷说你是从千军万马里杀出来的有功之臣,你杀过人吗?”

  “嗯,杀过,不过呢,我杀的都是敌人,没有杀过好人,告诉你家小娘子,我很厉害的,没人敢惹。”

  “我家小娘子看到你了,她说你这么好看的男人应该轮不到她,你也看见我家小娘子了吧,我家小娘子好看不?”

  云初瞅着小丫鬟嘴角边两道浓重的黑线,这东西应该是狂吃烧烤留下的炭色,就忍不住道:“喜不喜欢的,让你家小娘子亲自来问我,到时候,我会告诉她答案的。”

  小丫鬟听到这话,立刻翻脸了,愤愤地道:“登徒子!”

  骂完人就跑了。

  云初忍不住大笑起来,惹得枣红马再次不满,它刚才为了不让肚子遭殃,已经趴下了,云初这时候却连它的后背都照顾不好。

  刚才的这一番对话才符合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的心态,如果小丫头跑过来再问一些诗词歌赋一类的事情,云初转身就走,他会觉得刚才所有的好感觉,都是自己一时见色起意后产生的错觉。

  一个这么小的姑娘懂什么先秦时期的《鸿雁》,即便是懂得,也只知道那些字,而不懂得其中的含义,更加没办法理解其中的几乎能榨出水来的悲苦与沧桑。

  龙首原不算高,但是在这里看到长安城全貌,也能看到蜿蜒流淌的渭水。

  只是渭水从长安附近流淌而过之后,就不再纯净了,因为,长安人最喜欢把渗坑没办法解决的污水送进渭水。

  肥九在驴车上睡了一觉又一觉,眼看着太阳偏西了,主人还是没有离开的意思。

  见主人靠在枣红马的肚皮上神游天外,就朝那座布幔看了一眼,把自己的帽子扣在脸上,他准备再睡一觉,说不定等睡醒了,家里就会多出来一位主母。

  云初回到晋昌坊的时候,肥九没有回来,他要赶着牛车送那主仆三人回去。

  “哥哥,你为什么没有把嫂子带回来?”

  “因为我们还没有成亲。”

  “为什么羯斯噶带走妈妈的时候,没有成亲呢?”

  “因为,他们彼此相爱。”

  “你爱嫂子吗?”

  “还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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