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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章 【合理陈述】


香江高等法院内就有专门的餐厅,分为法官餐厅和外供餐厅,主要用来解决中午休庭时间的用餐问题。不过这里没有食补,东西不比外面的茶餐厅便宜,花样也少,也就是套餐奶茶什么的,别指望能在这里吃到什么大餐。

    周易和杨彩虽然都是美食家,却也能入乡随俗,一人搞了一份套餐,津津有味地吃着,柳絮和杨彩边吃边讨论刚才的庭辩,时不时偷眼看看周易。周易看到老婆脸上充满了幸福杨彩这哥们儿也满脸都是欣赏,心里还真是有些得意。

    杨大状,能帮我介绍一下麽

    走来一个身穿黑色西装,头发被漂染成银白色,面容却显得非常年轻的青年人,正含笑望着杨彩,见到周易看他,很有礼貌地点点头,神态优雅风度翩翩,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非常有教养的人。

    是他

    周易刚才就见到这个银发年轻人被几个大律师法官和检控官围在中间,正神采飞扬地说着什么,旁边这些在法律圈颇有地位的人士,竟然都陪着笑听他说话,心里有些好奇,不过也没打听,却没想到这人居然还认识杨彩,主动向他们打起了招呼。

    庞斑杨彩微微皱眉,厨艺礼貌,回应了他一句,然后就没了下文,显然并不想与这人产生什么交集。

    周大状,我是庞斑,刚才你的辩护很精彩,让人叹为观止啊银发年轻人呵呵笑着伸出手,热情地让人无法拒绝。

    客气客气。对方上来就拍马屁,倒是让人不好拒绝。周易笑着与他握握手,一时无话可说,嘴里还噙着饭呢。这人来得不是时候。

    呵呵,早就听过周董的名子,不瞒周董说,我做律师,同时也是个医生,你我有很多互通之处啊认识一下吧,希望有机会可以与周董成为朋友。对了,似乎应该表明立场我也是支持秦水妹的,希望周董帮他打脱谋杀罪名。

    庞斑倒是很有眼力,看出周易不想多说什么。笑着客套了两句,转身就离开了。见他离开,杨彩顿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柳絮笑着捅了她一下:这就是你说的那个追求者麽

    哪有啊......杨彩娇嗔起来,两个美女笑闹成一团,你一言我一语的,周易对这个庞斑有了个初步了解,不得不说,这还真是个天才人物,香江法学界和医学界的传奇。要说有什么不好,就是太过风流,喜欢到处留情,杨彩的律师事务所中经常可以收到他的鲜花。

    让周易有些佩服的是。庞斑三岁的时候,就因为脑膜炎失去了听觉,近距离与人交流,要靠助听器。远距离则要靠看口型,才能分析出对方说什么。可他还是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律师。也是香江法庭上唯一一个靠看口型工作的大律师,为此他曾经荣获香江十大杰出青年称号。或许是因为身体有残疾的原因,他有更多的时间专注于学习,在法律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同时,他还成为了香江华德医院的第一把刀,曾经为特首夫人完成过一例高难度的手术,因此无论是在法律圈还是医学界,都有极高的声望

    周易也是暗暗佩服,自己是靠系统这个作弊器,人家却是身残志不残,靠自己的努力和天赋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成就,惭愧啊。

    下午开庭时,控方传召的第三位证人正是那名吸毒女。黄丽,三十一岁,做佳丽也有八年了,是个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的角色。她往证人席上一坐,两只眼睛溜溜乱转,陪审员们当即皱眉,这种人就算宣了誓,也很少有人会相信她说的话。

    在孙玉清的引导下,黄丽非常清晰地表明了一个事实当时她虽然吸了毒,神智却是清醒的,她也清楚地看到了秦水妹和死者黄光明扭打,而且就是秦水妹将黄光明推下了楼。从表面证供来看,她的证言比林会的更为清晰有力,如果她是一位大律师或者法官,而且当时没有吸毒的话,这份证言足够将秦水妹证死了

    周易缓缓站起道:黄小姐,你一定有很多恩客,或者说,你的恩客中有很多有钱人吧

    我反对

    孙玉清霍然站起:辩方律师提出的问题与本案完全无关,而且是在侮辱我的当事人

    法官大人,香江法律是承认性工作者的合法性的,我不过在问这位证人的工作情况,甚至对她不无褒奖之意;而且我可以保证,我提出的问题绝对与本案有关周易道。

    反对无效。

    主审法官略微思忖一阵道:证人必须回答。辩方律师,也请你尽快进入主题,并注意你的提问方式。

    是的,法官大人。周易对黄丽笑道:黄小姐,我说得对吗

    对啊,我又漂亮人又热情,当然客人多了。

    黄丽听了还挺高兴的,这就是对她莫大的肯定啊。做她这种工作的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有人说她没客人,那就没得混了。

    这就对了,否则你怎么吸得起这种高档的毒品呢

    周易嘿嘿一笑,从马鸣手中接过一叠证据材料:法官大人,这是警方的检验结果,从黄丽体内检验出的毒品成分中,海洛因这种毒性强烈的毒品占到了百分之四十六的比例。也就是说,她当时吸食的不是普通的软性毒品,而是毒性非常强烈,对人影响极大的混合型毒品

    黄小姐,请你回忆一下,当时你吸食了多少这种毒品周易将证据提交法庭后,再次问黄丽道。

    一包大概10克左右,我吸了大半包吧。黄丽道。

    也就是说,你吸食了大概七到八克这种毒品,是不是

    差不多。

    法官大人,鉴于辩方必须对证人当时的状况作出准确的判定。我请求先行传召我方专家证人,待询问专家证人后,再对黄小姐继续盘问。

    嗯,法庭接受辩方律师的要求,辩方可以先行传召专家证人。

    周易找的这位专家证人名叫韩国华,五十多岁,曾任警方毒品调查部门的鉴证人员,从警方离职后,目前就职于香江一家英资化学研究所,在毒品鉴定方面。是绝对的权威。

    听完韩国华的自述并且查看了他的履历证明后,主审法官和陪审员们都是微微点头,这样的资历是可以胜任专家证人这个身份的。

    韩先生,以您近三十年来对毒品的研究,您能不能告诉我,控方证人黄丽小姐所吸食的毒品毒性如何属于哪一种混合毒品呢周易开始引导证人。

    呵呵,混合毒品是没有种类可言的。目前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将毒品分为六大类,分别为:吗啡型药物,包括鸦片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和罂粟植物等最危险的毒品;可卡因和可卡叶;大麻;安非他命等人工合成兴奋剂;安眠镇静剂。包括巴比妥药物和安眠酮;精神药物,即安定类药物

    韩国华道:其中最易成瘾,对人身影响最大的,即为吗啡型药物。而海洛因则为其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种。我看过黄小姐的鉴定报告,她所吸食的毒品中,海洛因成分高达百分之四十六,其余成分也都为吗啡型毒品。

    据黄小姐说。她当时吸食了有七八克这种毒品,请问根据您的经验判断,她会受到何种影响

    首先是强烈的刺激。大脑中枢神经受到毒品影响,产生幻觉,吸食者会因为毒品的作用,产生幻视幻听,并从中得到极大的享受;而且不排除吸食者因为幻觉的影响,在环境诱因的作用下,产生攻击性行为韩国华很肯定地道。

    也就是说,当时黄小姐会产生幻觉,并且有攻击性行为了周易追问道。

    韩国华摇头道:那倒不是,黄小姐吸食了大量混合毒品后,产生幻觉是一定的,但是会不会产生攻击性行为,还要看当时的环境诱因是怎样的,并不能一概而论。

    韩先生能不能解释一下环境诱因对吸毒者的影响呢

    可以。

    韩国华略微整理了一下思路:如果吸毒者将自己关闭在一个安静的空间,那么他一般只会产生毒品带来的各种幻觉,而不会产生被攻击的假想,进而去攻击他人。可是如果在吸毒者身边有足够刺激他的声音和图像,那么这种环境诱因就很可能使吸毒者产生攻击性,现实中也不缺乏吸毒者吸毒以后,攻击他人,造成重伤和死亡的例子。

    那么如果像黄小姐这样,吸毒后发现身边正有人在争执甚至是扭打,会不会因此引发她攻击别人的举动呢

    本案中的真正凶手其实是那个不知名的女杀手,不关秦水妹和黄丽的事。可是周易如果提出本案中有第四者,不但很难得到陪审团的认同,也会打草惊蛇,因此他才采用了转而攻击黄丽这种权宜的办法。他有把握利用黄丽让秦水妹脱罪,同时也不会真的冤枉了黄丽,否则救出一个,却冤杀了另一个,也不符合周易的做人原则。

    绝对会在当时的情况下,黄小姐做出攻击行为的可能高达七成以上。

    谢谢,我没有其它问题了。

    周易发问完毕后,孙玉清只问了一个问题:韩先生,你刚才说黄小姐在当时的环境下,做出攻击行为的可能高达七成以上,那也就是说,还有三成的可能是她不会产生攻击性并做出攻击行为,是不是对此韩国华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其实孙玉清这也就是走个过场,在香江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更何况对他有利的疑点还只占了三成

    黄小姐,我这里有一份从旺角分局查到的案卷,证明你在2011年的3月10日晚10时许,曾经因为吸毒后神智不清产生了攻击行为,用水果刀划伤了和你共同租住的一名姐妹,是不是周易晃了晃手中的材料道。

    是。可是......

    谢谢,我的问题问完了。

    周易没有给她分辨的机会,就结束了这次盘问。

    在盘问秦水妹时,孙玉清非常老练地引导她承认了女儿葛美美被黄光明引诱**这一事实,这就确定了秦水妹有杀人动机。

    对此周易没有过多反驳,有动机不等于有结果,他没有必要去在这种事情上和孙玉清周旋,他的重点在于秦水妹先前的供词。

    秦女士,你在警局时的口供说,当时死者黄光明是自己失足跌落下去的。请问他在失足跌落前,发生了什么事情周易道。

    当时......当时很混乱,我和黄光明扭打在一起,可是我没有推他,然后他就掉下去了......秦香玲道:所以我才会说,他是失足跌落的......

    当时你有没有看到黄丽呢你和黄光明在扭打时,黄丽在做什么周易道:她有没有失去常态的走过来或者冲过来,与你们两个的身体发生接触

    这不是在栽赃黄丽,按周易的辩护思路。最终的结果是秦水妹无罪释放,黄丽也不会担上任何责任。这是一种律师常用的技巧,在香江在普通法系,有个术语叫做合理的讲述。

    所谓合理的讲述。就是指在辩方律师了解到事情真相,在保证不会伤害到第三者的情况下,指导被告人将口供合理化。这与做伪证有本质的区别,做伪证是为了歪曲真相。而合理的讲述则是为了保证真相的还原或者部分真相的还原。

    所以辩方律师有时会对被告人说:我需要一个合理的故事。很多人就将其看成是律师引导证人做伪证,这就非常可笑了。

    她......她好像有动过,一开始我只是和黄光明争执。并没有注意到她,后来......秦水妹努力回忆着周易在惩教署对她的指引:后来我和黄光明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她在那个时候好像动了,不过当时太混乱,我记不太清楚了,她也许是过来了,并且和我们有接触,也许根本没动吧......

    当时在警局你为什麽没有这么说周易追问道。

    因为我不能肯定,所以我不想说,我不想让她受到连累的。秦水妹道。

    她这些话说是周易教授的合理讲述也行,但是如果仔细分析,每一句话都没毛病,都像是真相;当时黄丽肯定是动过,不然她就是死人了。至于黄丽有没有和她或者黄光明的身体发生接触,在当时那种混乱的情况下,她看不清楚也很正常。

    这种事先教授的合理讲述是要隐瞒一些事实,正是律师的技巧之一,周易只是为了利用一下黄丽这个破绽,并非为了扭曲真相,因为真相就是秦水妹并没有杀人。

    被告,我希望你如实做供,你究竟是因为案发时真的不能肯定,还是你受到了某些人的影响,才这样说你在警局里说的很清楚,是看到死者失足跌落摔死

    孙玉清是老检控了,对于合理讲述这种技巧当然不会陌生,于是大声问道:现在你却又说不肯定,又说黄丽可能碰到了你和死者,当时801房间内只有你们三个人,你不可能看不清楚,你是不是在撒谎如果你撒谎,你将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

    我反对,我反对主控官做出主观猜测并威胁被告。周易道:请主控官不要忘记了,当时为了躲避突击检查的警察,801房间根本就没有开灯,就算窗户可以透进光亮,也不足以让被告人完全看清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如果黄丽是从被告人身后冲上来,在当时的情况下,被告人很有可能看不清楚被告先前在警局没有提及黄丽,不是被告撒谎不够诚实,恰恰相反

    周易转过身,大声对陪审团道:这正说明被告是一个善良诚实的人,她不愿在警局说出自己当时不能确定的事情,因为这很可能会连累到别人。这样的人居然被主控官毫无理据的怀疑为撒谎我想所有人都不能接受

    这样也行这还有天理麽

    杨彩听得眼都直了,她虽然有家律师事务所,也有大状资格,可要说到在法庭上侃侃而谈,从容争辩,那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周易这一套手段施展下来,让她不服气都不行。

    主控,请不要再凭借主观猜测去盘问证人,辩方律师,本席也要提醒你,请不要太过于激动,现在并不是要你结案陈词。

    主审法官很不满地看了双方一眼,道:下面请控辩双方做出结案陈词。作为一名有多年经验的法官,他已经猜到周易要玩什么了。可是合理讲述,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他本人既不反对也不支持,保持中立态度。

    :感谢贼亡停产兄弟的慷慨打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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